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小微综合支行升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嘉金复〔2023〕61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宁波银行嘉兴分行关于嘉兴经开小微综合支行升格的请示》(甬银嘉分〔2023〕240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小微综合支行升格为支行。该机构升格后名称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开支行”(简称“宁波银行嘉兴经开支行”)。
二、升格后该支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请于本决定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我分局更换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升格前的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