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12月1日起,提供信用卡年费补刷、限额100元还款容差服务
11月23日,宁波银行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通告,为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 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该行决定调整《服务价目表》中有关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10日起,取消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工本费。
二、自2023年12月10日起,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按不高于成本价收取。
三、自2023年12月1日起,提供信用卡年费补刷服务。对满足一定条件(含用卡交易金额、交易笔数等)即可减免年费的信用卡产品,持卡人可在年费出账后3个月内致电该行信用卡客服4000095574申请,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完成补刷,可退还最近一期已扣收的年费。
四、在继续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容时服务(即提供3天的还款宽限期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用卡容差服务机制,自2023年12月1日起,为持卡人提供限额100元(或等值外币)的还款容差服务。该行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已为持卡人提供其他同类型优惠服务的除外。
五、继续为持卡人提供免费的信用卡交易提醒及余额变动通知服务。
六、继续免收持卡人转出信用卡溢缴款至本人本行借记卡账户手续费。
七、继续按票面金额0.05%的固定费率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
八、继续免收个人存款账户对账单打印手续费。
(宁波银行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