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南京分行政策实施首日 落地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
为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自2024年6月1日起,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由原外汇局登记改为由境内银行直接办理。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的指导下,宁波银行南京分行提前部署,在5月31日前完成了银行办理名录登记相关行内培训、政策宣贯、系统配置等前置工作,并积极向企业客户开展宣传,加强市场主体对新政策的知悉。
5月31日,宁波银行南京分行在对企业进行走访时,发现有两家公司即将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但尚未完成名录登记。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向这两家公司详细介绍了名录登记的新政策,并手把手指导他们填写名录办理申请书。在新政策正式实施的首日,即6月1日上午,就成功为这两家公司完成了名录登记工作。客户对当前外汇政策的便捷性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的高效服务表示了高度赞赏。
下阶段,宁波银行南京分行将继续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的指导下,切实做好新政策的宣传,积极推进落实各项外汇政策,做好外汇服务工作,提升市场主体新政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