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升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金金复〔2024〕97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你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关于金华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升格的请示》(甬银金分〔2024〕191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升格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简称宁波银行金华婺城支行),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北街636-650号。
二、升格后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请你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