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以来新增ST特信、*ST银江、中核钛白、*ST龙宇等 近50只股票的受损股民有望索赔
又到一年一度5.15投资者保护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再度成为中小股民关心的热点话题。近年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秉承信披违规“零容忍”的态度,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蹭热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违规担保、大股东资金占用等信披违规行为持续进行惩处。
仅从2024年4月30日至今,就有多家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例如沃华医药(002107)、中核钛白(002145)、南京新百(600682)、ST摩登(002656)、ST华铁(000976)、汇金股份(300368)、*ST中利(002309等等;多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例如:ST奥康(603001)、ST阳光(600220)、海峡创新(300300)、特发信息(000070)等等。此外,ST龙宇(603003)、莲花健康(600186)、 广汇物流 (600603)、 东方通 (300379)、 汤姆猫 (300459)、 福达合金 (603045)、 天域生态( 603717)、金利华电(300069)、 易成新能 300080)等上市公司则收到了证监会监管措施决定。
上市公司或实控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不仅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还可能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违法行为与投资者的交易及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理应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近年,很多中小投资者在受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侵害时,不再选择观望,而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将上市公司或实控人以及高管、中介机构等告上法庭。
根据多年来从事证券诉讼事务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团队代理中小投资者诉讼或接受咨询的经验来看,目前中小投资者主张索赔权利存在三大需要知悉的法律小常识:
(一)中小投资者起诉不再需要提供行政处罚书且诉讼时效从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三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新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以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揭露日与更正日不一致的,以在先的为准。”的规定,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不必再等待处罚决定,只要发现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的证据且该虚假陈述被揭露或更正的,投资者就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二)通常情况下,中小投资者通常需要到上市公司所在省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常有中小投资者咨询是否能在其自己的所在地法院对上市公司提起虚假陈述之诉。其实,新司法解释中对哪些法院有管辖权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新司法解释第三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对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管辖第一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因此,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并非中小投资者认为的可以在其所在地进行起诉和管辖。
(三)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变脸”后,在符合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投资者也可依法索赔。
《司法解释》第六条:“……(一)信息披露文件未对影响该预测实现的重要因素进行充分风险提示的;(二)预测性信息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等编制基础明显不合理的;(三)预测性信息所依据的前提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及时履行更正义务的。前款所称的重大差异,可以参照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认定。”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虽然是预测信息,但是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存在编制业绩预告时未遵循会计准则或上市公司未进行妥善的风险提示或上市公司未及时修正等三种情形下,即便是预测性信息,上市公司仍应向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主要证券索赔案件,据《投资快报》记者从代理律师处获悉,目前有15只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或二审的胜诉,且从2023年底至今,新增了约50只股票的可索赔信息供投资者参考。其中近期新增的索赔案包括:*ST银江(300020)、ST易联众(300096)、*ST龙宇(603003)、中核钛白(002145)、ST英飞拓(002528)、天宜上佳(688033)凯撒文化(002425)智云股份(300097)等等,对于这些索赔案,经律师分析,初步索赔条件(最终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须以法院认定为准)如下:
1、*ST银江(300020)索赔案: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ST特信(000070,特发信息)索赔案:2016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7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中核钛白(002145)索赔案: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4、*ST龙宇(603003)索赔案: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5、智云股份(300097)索赔案: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6、凯撒文化(002425)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5月5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7、天宜上佳(688033)索赔案: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8、ST英飞拓(002528)索赔案: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9、ST易联众(300096)索赔案:2018年6月14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以下15只股票索赔案则已有投资者收到一审或二审胜诉判决,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有望继续参与索赔:
1、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000523)索赔案: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鹏欣资源(600490)索赔案: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仁东控股(002647)索赔案: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4、中润资源(000506)索赔案: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5、昊华能源(601101)索赔案: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6、ST同洲(002052)索赔案: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7、ST摩登(002656)索赔案:2018年4月12日至2020年1月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8、国华网安(000004)索赔案: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9、亿阳信通(原ST信通)(600289)索赔案:2016年1月12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0、乐视网(300104)索赔案:2010年7月30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1、新潮能源(600777)索赔案: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2、必康退(原*ST必康)(002411)索赔案: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3、劲嘉股份(002191)索赔案: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4、超讯通信(603322)索赔案: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5、宏达新材(002211)索赔案:2020年4月7日至2022年1月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已发索赔。
2023年年底至今存在以下40只股票亦有望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思美传媒(002712)索赔案:2023年11月27日下午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ST红相(红相股份)(300427)、红相转债(123044)索赔案: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ST鼎龙(002502)索赔案: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净买入,以及部分在2024年4月26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4、*ST慧辰(慧辰股份)(688500)索赔案:2020年7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及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5、延华智能(002178)索赔案: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6、上海凤凰(600679)、凤凰B股(900916)索赔案: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7、新亚制程(002388)索赔案:2019年1月4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净买入,以及部分在2024年1月10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8、合纵科技(300477)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3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9、首航高科(002665)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4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0、ST美讯(600898)索赔案: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1、*ST三盛(300282)索赔案: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2、ST摩登(002656)索赔案: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3、亚联发展(002316)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14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4、国联股份(603613)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26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5、威创股份(002308)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22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6、广电网络(600831)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25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7、浩丰科技(300419)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27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8、广誉远(600771)索赔案: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19、东方时尚(603377)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27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0、庚星股份(600753)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1月15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1、*ST左江(300799)索赔案:部分在2023年12月1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2、冠昊生物(300238)索赔案: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3、东尼电子(603595)索赔案: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4、豪美新材(002988)索赔案: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4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5、ST贵人(603555)索赔案: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净买入、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1月22日期间净买入以及部分在2024年2月22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6、超华科技(002288)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2月28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7、上海易连(600836)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2月27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8、好利科技(002729)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2月27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29、ST鹏博士(600804)索赔案: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净买入以及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0、世龙实业(002748)索赔案: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1、卓朗科技(600225)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3月14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2、上实发展(600748)索赔案: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3、*ST金一(002721)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3月29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4、鼎信通讯(603421)索赔案: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5、世纪华通(002602)索赔案: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6、鸿博股份(002229)索赔案: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7、联泰环保(603797)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8、远大智能(002689)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39、天瑞仪器(300165)索赔案: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40、ST长康(002435)索赔案:部分在2024年4月29日及之前净买入,或可依法索赔。
如果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或在购买其它股票后出现相关上市公司或实控人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警示、出具监管措施、出具处罚事先告知或被处罚等情况,可通过“索赔通”公众号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条件者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另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若符合条件,还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赔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3、股票对账单。
律师档案:谢良律师,现任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执行主任;201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长期专注于证券金融诉讼及公司法律顾问等领域法律事务;2013年以来,代理众多中小投资者起诉过佛山照明、大智慧、祥源文化、赵薇等五六十家涉证券虚假陈述的A股上市公司及个人,并帮投资者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