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定增套利参与者被罚没2.35亿 主导者王泽龙获利5816万被罚1.33亿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记者 黄聪
利用定增陷阱狂割“韭菜”,中核钛白(维权)定增违规套利案处罚落地。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中核钛白(002145.SZ)实控人、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及海通证券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中核钛白实控人王泽龙及朋友洪浩炜、中核钛白原董秘韩雨辰、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及中信中证合计被罚没2.35亿元。
其中,王泽龙被罚没1.33亿元,洪浩炜被罚没2119万元,韩雨辰被罚77.5万元;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分别被罚4650万元、2516万元、77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主导者”,王泽龙通过某投资公司实际获利约5816万元,洪浩炜、王泽龙通过1号基金分别实际获利约1419万元、247万元。
王泽龙主导实施定增套利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曝光了中核钛白一案的违法套利手法:客户通过场外衍生品交易台直接实现定增多空套利,提前结算收益,无需等待六个月的锁定期,通常一个多月时间即可回笼资金和收益。
2022年7月,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经证监会查明,2022年7月至8月,中信中证向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推荐定增多空方案。9月,王泽龙决定实施定增套利,通过中核钛白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出借券源,并以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某投资公司”)名义与中信中证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韩雨辰具体执行套利方案,负责对接中信中证和中信证券。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王泽龙、韩雨辰与中信中证、中信证券商议定增融券套利业务,约定由中核钛白员工持股计划转融通出借8800万股“中核钛白”股票,中信中证指定四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进行“中核钛白”股票融券对冲交易,中信证券制定融券出借计划。
2023年2月,因某投资公司认购资金不足,为了将融券额度用满,王泽龙建议朋友洪浩炜加入中核钛白定增融券套利交易,洪浩炜参与并以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号基金”)名义与中信中证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2023年2月,海通证券衍生产品与交易部经部门内部审批,将“中核钛白”股票纳入衍生品业务备选库并履行了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认购文件的公司用印审批流程。海通证券按照中信中证指令价格及认购金额参与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首轮报价,当日确定发行价格为5.92元/股。
2023年2月16日,海通证券签署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并与中信中证达成挂钩标的为“中核钛白”股票的多头收益互换,名义本金为5.32亿元,对应股数为8986.49万股,由中信中证提供全额保证金。
同日,某投资公司与中信中证达成香草期权组合合约,挂钩标的为“中核钛白”股票;2023年2月,某投资公司与中信中证达成挂钩标的为“中核钛白”股票的空头收益互换。
2023年3月9日,中核钛白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股票限售期为2023年3月9日至9月8日。2023年3月17日至4月6日,某投资公司、1号基金向中信中证申请提前终止所有多头香草期权合约与空头收益互换合约,中信中证了结相应头寸并进行结算。
最终,作为“主导者”,王泽龙通过某投资公司实际获利约5816万元,洪浩炜、王泽龙通过1号基金分别实际获利约1419万元、247万元,中信中证未有实际获利,中信证券融券业务收入约191万元,海通证券收益互换业务收入约78.9万元。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收罚单
除了中核钛白被罚以外,相关责任方也受到处罚。
证监会指出,中信中证为王泽龙、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制定套利方案、搭建交易架构、提供杠杆资金支持等;中信证券知悉客户融券目的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务;海通证券以自己名义按照中信中证的报价指令认购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客观上帮助中信中证及其客户取得股票收益,使得定增套利行为得以实现;韩雨辰替王泽龙等人出面执行定增套利方案。
证监会认定,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上述行为,与王泽龙、洪浩炜共同构成《证券法》相关违法情形。
《证券法》相关法条指出,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证监会认为,王泽龙和洪浩炜上述行为,通过衍生品交易安排,实质参与非公开发行,并以市价融券卖出,提前锁定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价之间的价差收益,变相规避限售期规定,王泽龙在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过程中参与商议定增融券套利方案,联系并建议洪浩炜加入套利,违反《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此外,王泽龙作为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在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隐瞒其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导致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及《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涉案各方处以罚款。其中,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分别被罚2516万元、776万元。
近两年,中核钛白业绩也不理想,2022年和2023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81亿元和49.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9%和-9.76%;净利润分别为6.43亿元和4.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14%和-34.84%,已连续两年大幅下滑。
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达14.42亿元,同比增长16.99%;净利润1.32亿元,同比增长25.99%,业绩有所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