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07、2024-008、2024-015)。
3、公司此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9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最高成交价为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3,005,635.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达到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924,500股,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按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如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4-019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0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已实施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简述
1、2021年4月8日,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32.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72.1万股,预留60万股。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5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同意首次授予79名激励对象560.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0元/股,并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25日。2021年7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份登记工作完成,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1年7月9日。
4、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0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7.7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4人。该议案已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47.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6元/股。2022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6月20日。
6、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7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2,19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600股,其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05,600股;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48,000股。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801,8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590,3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11,500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55,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0,3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0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5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人。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对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导致对应考核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8,200股。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0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8,944,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因派息原因导致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0.01元/股=2.06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0.01元/股=2.62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系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是依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度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4-020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4月8日,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32.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72.1万股,预留60万股。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5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同意首次授予79名激励对象560.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0元/股,并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25日。2021年7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份登记工作完成,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1年7月9日。
4、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0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7.7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4人。该议案已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47.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6元/股。2022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6月20日。
6、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7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2,19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600股,其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05,600股;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48,000股。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801,8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590,3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11,500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55,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0,3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0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5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人。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对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导致对应考核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8,200股。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0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
(1)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马贺、王春祥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为1人。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取决于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对应的该限售期股票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如下:
注:R=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实现的增长率/当期业绩考核目标设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若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达到50%及以上,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未达到5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6,529.71万元,同比增长13.41%。因此,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R)为53.64%,对应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票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50%,公司拟对上述限售期无法解锁的50%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具体解锁数量将在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规定比例计算。
2、回购数量
(1)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4,600股,其中1名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9,600股,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总数的0.17%;1名离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5,000股,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份总数的1.06%。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即2023年度的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对应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50%,针对上述限售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无法解锁的893,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拟予以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790,35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03,250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08,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0,35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9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25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人。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8,944,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因派息原因导致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0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6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注: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马贺、王春祥2人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14,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因2023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对应解除限售期股票全部解除锁定的条件,拟回购注销8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93,600股。上述回购注销行为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参见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9项、第15项至第20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第15项至第18项议案,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由独立董事刘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上述三项以外的其他未被征集投票权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权利。
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材料复印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北纬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56661
传真号码:010-88356273
联系人:冯晶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邮政编码:100044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8
2.投票简称:北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1、委托人应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票性质: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