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通润装备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查股网  2024-05-30 20:15  通润装备(00215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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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孟培嘉)5月30日晚,通润装备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娜、樊真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内容显示,2023年5月17日,通润装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2023年5月17日至9月20日,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通润装备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最高存款余额为1.1亿元人民币,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直至2023年9月20日才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于2023年9月21日对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披露。

  通润装备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并披露以上关联交易,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魏娜和财务总监樊真真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据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魏娜和财务总监樊真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