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调整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从2022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2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48.56%,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在管理层的带领下,抓住市场机遇,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积极开发节能环保新产品,使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原材料价格相对稳定,以及公司通过产品结构调整、预算管理、降本增效等措施提升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使得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披露过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不适用。
五、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