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15 00:00  远 望 谷(002161)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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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172,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其所持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总数为145,570,000股,占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8.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8%。

  2、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SML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InvengoTechnologyPte.Ltd.持有SMLGroupCorporation5%股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对外转让SML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161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先达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利。董事徐超洋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马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利。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和徐超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1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自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1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本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三)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远望谷同行业客户共12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六)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世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卫娜,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做出了总体评价: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最终出具了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核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

  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1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代表公司签署融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融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融资事项概述

  1、公司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期限一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上述融资额度下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董事长陈光珠女士提供保证担保。为保证上述担保顺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就该融资事宜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用作抵押的财产如下:

  ■

  2、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期限一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上述融资额度下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董事长陈光珠女士提供保证担保。为保证上述担保顺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就该融资事宜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用作抵押的财产如下:

  ■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针对其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事宜,为关联方担保。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充分提高公司财务杠杆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将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1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年9月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与本通知同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日(8:30-11:45,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证券部。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

  联系人:方晓涛

  电话:0755-26711735

  Email:stock@invengo.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1”,投票简称为“远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为法人,请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161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