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7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生前所持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许刚先生名下不再持有龙佰集团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冉女士持有龙佰集团股份500,000,000股,占龙佰集团总股本的20.95%,许冉女士合计持有龙佰集团626,515,969股表决权,占龙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2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冯立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雅林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康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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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冯立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雅林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康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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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冯立明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7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立明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7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拥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