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澳洋健康及财务总监、董秘收警示函:业绩预告不准确等
中新经纬5月24日电 澳洋健康24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袁益兵、季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澳洋健康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2022年业绩预告不准确。澳洋健康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至750万元;2023年3月17日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万元至-2100万元;2023年3月24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8.98万元。澳洋健康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袁益兵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对该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二是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澳洋健康未在披露202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续进行了补充披露,不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关于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会(2021)3号)要求,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示函》指出,季超、袁益兵分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对该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澳洋健康、袁益兵、季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企业官网信息,澳洋健康为中国五百强企业澳洋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于2007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2015年5月,公司全资收购集团下属子公司澳洋健投,产业布局由单一粘胶纤维制造向大健康产业拓展。目前,澳洋健康的主营业务为医疗服务、医药物流、康养服务。
财务数据显示,近年来澳洋健康业绩持续承压,2018年至2022年,扣非前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值为-0.92亿元、-4.79亿元、-6.00亿元、-10.39亿元和-0.33亿元,连续五年为负。
中新经纬注意到,深交所4月7日向澳洋健康下发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的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公司全面转型医疗健康业务后仍亏损的原因,以及公司为改善经营业绩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充分揭示不确定性风险等。
二级市场上,澳洋健康24日收跌0.84%报3.56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