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查股网  2024-04-27 19:20  东方智造(00217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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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原因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底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战略要求,考虑到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0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陆圣圣女士和李小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陆圣圣女士和李小燕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职工代表监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1、陆圣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8年,美国休斯顿大学本科,丹麦罗斯基勒大学本科。2013年至2016年于美国NewOrleansD&W任职经理;2017年至2018年于安永德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商务经理;2018年至2019年3月在中如建工集团任职董事长秘书;2019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职。2019年7月被选举为公司监事。陆圣圣女士现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陆圣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陆圣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李小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95年,本科学历,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于南京大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任职评估师助理;2019年6月至2023年1月于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行政专员;2023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李小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李小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15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了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宋琪先生、陈斌先生、彭敏女士、郭强先生、孙建先生、陈阳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提名陈守忠先生、贾闻轩女士、季千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关联关系,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提名洪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洪志国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陆圣圣女士、李小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守忠先生、贾闻轩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季千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守忠先生、贾闻轩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各位董事和监事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宋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汉族,199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本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本公司董秘办。2019年7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职务。王宋琪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2、陈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1996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农垦分行工作;2006年在深圳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工作;2007在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担任CEO助理兼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2年在吉林康瑞再生医学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在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2019年在宁波荣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2020年2月在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年12月28日被聘为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21日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4月20日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陈斌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3、彭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起在公司分别任人力资源部、综合部部长职务、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彭敏女士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郭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农工党党员,工学博士、博士后,贝尔实验室(美国)访问学者。2006年1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2006年至2012年,山东省科学院工作;2013年至今,山东财经大学任教;2019年至今,自主创业,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及物流系统软件开发工作。2023年5月至今担任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5、孙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出生于1979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7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北京排水集团项目经理。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雉水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5日补选为公司董事。孙建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

  6、陈阳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出生于1993年,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一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任职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携程)。2019年7月5日补选为公司董事。陈阳旭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守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984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并留校任教;1984年至1987年,中央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工作;1987年至1997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农财教研室和企业财务教研室工作;1997年至2003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教授兼系副主任;2003年12月至今,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2019年3月29日至今担任东方智造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沃德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贾闻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6年,会计学硕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2010年毕业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就职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于风险管理部,并担任投资银行内核委员会委员、财务顾问内核委员会委员。贾闻轩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季千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6年,中共党员,奥克兰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硕士毕业,现就读美国康奈尔大学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MBA。曾供职于全球电子束焊接设备制造龙头企业德国公司波宾从事跨国业务市场策划工作;2014年2月至今,历任新能源汽车电池行业制造企业索尔科技和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华源医疗董事、董事会秘书,负责企业并购、融资、上市、风控、审计工作。季千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1、洪志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自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拥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咨询服务经验,长期从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及咨询服务。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合伙人。2019年7月5日被选举为公司监事。洪志国先生现担任公司监事长。

  洪志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洪志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陆圣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8年,美国休斯顿大学本科,丹麦罗斯基勒大学本科。2013年至2016年于美国NewOrleansD&W任职经理;2017年至2018年于安永德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商务经理;2018年至2019年3月在中如建工集团任职董事长秘书;2019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职。2019年7月被选举为公司监事。陆圣圣女士现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陆圣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陆圣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李小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95年,本科学历,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于南京大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任职评估师助理;2019年6月至2023年1月于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行政专员;2023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李小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李小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1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合适时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0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该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因商业租赁业务需要,公司拟就租赁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解放路六号办公楼事宜与江苏朗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朗居”)签署《租赁合同》。租赁期限4年整,租金每年2,684,750.00元人民币,4年租金共计10,739,000.00元人民币。

  (二)王永平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永平先生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江苏朗居为王永平先生控制的企业,且王永平先生在江苏朗居担任执行董事,所以江苏朗居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73.9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母净资产的1.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江苏朗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朗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张八里小区3号楼104室(如皋软件园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永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550225255K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咨询、策划、研发、集成、销售、服务;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的代理、销售、应用集成;物业管理;电梯维修、保养;房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屋销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南通盛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朗居51%的股权,王永平先生持有南通盛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8.75%的股权,王永平先生为江苏朗居的实际控制人。

  江苏朗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业务和财务情况

  江苏朗居主营房地产开发和房产销售业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974,285.69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人民币(暂无房地产销售收入),净利润为-132,523.11元人民币。截止2023年底,总资产为423,535,038.10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917,914.71元人民币。

  (三)关联关系说明

  王永平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永平先生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江苏朗居为王永平先生控制的企业,且王永平先生在江苏朗居担任执行董事,所以江苏朗居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置:如皋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解放路六号办公楼

  公司承租面积:18388.70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部分,以房产证或报建面积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核心地段,周边配套完善,有省级软件园、万达商业广场、如皋体育场、吾悦广场、政府行政中心等。交通便利。

  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标的办公楼所在地区周边同类型办公楼定价标准为参考,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此次租赁是依据当地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江苏朗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房室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位于如皋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解放路六号办公楼在完好的情况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该房屋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出租及自用等。

  1.2承租区域的面积18388.70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部分,以房产证或报建面积为准)。

  (二)续租期限

  2.1租赁期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8年9月28日。

  2.2租赁期满,除乙方明确表明不继续租赁外,甲方需按照同等条件优先把房屋租赁给乙方;乙方若不续租,应在租期满后5日内,保持房屋设备完好交还甲方。

  2.3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期届满前30日告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3.1租金:租金为0.4元/平米/天,折合每年含税2,684,750.00元(贰佰陆拾捌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3.2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于上一季度末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每季度含税租金为671,187.50元。

  3.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按双方约定的扣除全部或部分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按约定另行赔付。

  3.4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应于5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其他费用

  4.1通信费:承租期内,乙方自行报装电话,报装费用及电话费用乙方按单自行支付;

  4.2其他费用:承租期内,此房屋所产生的物业费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方支付。

  4.3押金:双方约定的押金为671,187.50元(一个季度的租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后五日内汇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押金后,5日内开具收据。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为开展公司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中的商业租赁业务,公司自2021年起,积极拓展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业务,包括代建管理服务业务、营销服务业务、商业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等。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发展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业务,夯实主营。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影响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王永平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租赁类关联交易合计约89.49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本次租赁事项有利于开展公司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业务中的商业租赁业务。合同租金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5证券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1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中兴财光华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2023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2023年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0家。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海南、新疆、青海、陕西、甘肃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中兴财光华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2016年,中兴财光华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2023年9月,中兴财光华联合南京市商务局、鼓楼区人民政府和PKF国际共同主办的2023“数聚金陵智领未来”南京市全球数字和专业服务商发展推介会。PKF国际全球合伙人,全球数字和专业服务商代表共200余人参会,现场进行了重大项目签约,投资总额达732亿元。会上PKF国际设立ChinaDesk全球服务机构,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为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作站负责人授牌。未来,中兴财光华将继续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市场变化,利用自身全球网络优势,以“国际视野,本土经验”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纪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荣前,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于飞虎,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4年,从事过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业务、新三板挂牌及年审业务,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国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有: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复核等业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数三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市场行情友好协商,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已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5证券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13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智能制造业务以及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为双主业,其中智能制造业务板块包括精密数显量具量仪业务、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板块包括代建管理服务业务、营销服务业务、商业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等。

  (一)精密数显量具量仪业务

  公司主要生产五大类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卡尺系列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千分尺系列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指示表系列产品;其它智能化、数字化精密仪器仪表系列产品;自动化测量解决方案类产品。公司目前是我国生产测量范围在500mm以上非标电子数显量具量仪的最主要厂家。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制造业的位移测量,用途广泛。测量方式目前已经从接触式测量发展到非接触式测量。公司以实现“智能制造”为契机,目前已完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端数显量具量仪产业化项目,实现生产效率、产品制造精度、质量稳定性显著提高,是国内率先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的数显量具量仪生产制造商。

  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与磨炼,公司坚持走“差异化”的道路,坚持“利他”、“解决社会痛点”的商业精神,坚定“专精特新”的大方向,取得工信部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获评AAA级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最高级)。目前,公司经营已经较为成熟稳健,研发与销售实力亦处于领先地位,随着对研发的不断投入,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将有望继续保持。

  (二)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

  公司致力于智能快递分拣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涵盖了全自动快递分拣装备系列产品和智慧物流园区解决方案等方向。公司作为国内中小型全自动快递分拣装备的重要生产厂家,公司主打产品—名客速拣直线分拣机,主要服务于区县以及基层网点的快递自动化分拣,市场需求巨大。

  近期,国家邮政局公布2023年邮政行业运行情况,全年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320.70亿件,同比增长19.4%,整体行业发展势头强劲。但随之而来是各物流公司在区县和基层网点“缺人”问题日益凸显,并且我国基层网点分拣大多仍采用传统的人工分拣,存在分拣效率低下、易出错等问题,这一情况已经成为阻碍行业高速发展的瓶颈。公司的“名客速拣直线分拣机”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不仅可以将传统的人工分拣转变为自动分拣,有效缓解了基层网点的人力资源压力,改善了基层网点自动化程度低下的情况。同时,公司通过创新性软硬件技术方案降低了系统复杂度和成本,使自动分拣线价格降低到基层网点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更适合基层网点使用。此外,公司的“名客速拣直线分拣机”还集成了多项物流行业的前沿技术,特别是物流面单信息动态识别技术。该技术具有高精度的识别能力,能够使快递在不依赖快递公司总部的数据库接口的情况下,实现高速离线分拣,为基层网点解决了申请和维护连接总部数据库实时接口的重大难题。

  截止目前,公司的名客速拣直线分拣机产品已在全国数十个地市成功应用,并中标多个中国邮政快递面向区县和揽投部的自动化分拣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累计订单约3,800万元人民币。

  同时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与产品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坚定物流行业自动化分拣装备的发展方向,继续深耕物流技术,力求在智能分拣领域取得更多突破。并且随着公司经营逐渐成熟稳健,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也有望稳步提升。

  (三)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公司作为产业园区的运营服务商,主营业务为园区的产业设计、战略规划、招商方案、运营决策、物业管理、商业租赁、产业衍生综合增值服务。针对产业园区所在城市和周边区域的发展趋势、资源特点、政策导向等科学精准的定位布局,把握和融合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不断优化升级,运营文化理念前置注入建筑设计,整合专业资源打造全产业链现代化智慧产业园,构建全方位综合服务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总经理职务调整及聘任新总经理

  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职务调整及聘任新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收购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

  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3年12月1日,李斌同科翔控股、科翔控股股东范美蓉、王永平签署《增资合同》,约定李斌向科翔控股定向增资,增资金额1.3亿元,其中1.05亿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0.2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科翔控股召开股东会同意该次增资。增资完成后,李斌将持有科翔控股51.22%的股权,进而通过科翔高新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9.21%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五)董事辞职

  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04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26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宋琪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忠、寿祺、丁建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阐述。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确认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阐述。

  公司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宋琪先生、陈斌先生、彭敏女士、郭强先生、孙建先生、陈阳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守忠先生、贾闻轩女士、季千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属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法》等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市场监督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修改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平等、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决定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

  (十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点30分准时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12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举办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王宋琪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彭敏女士、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财务总监陈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