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31 00:00  东方智造(002175)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175证券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23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换届选举

  由于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同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长。具体内容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24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8月30日10点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宋琪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内容。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2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8月30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175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4-025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规定“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内容。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汇编》、《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