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3-16 00:00  中航光电(002179)个股分析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光、电、流体连接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专业为航空及防务和高端制造提供互连解决方案,自主研发各类连接产品500多个系列、35万多个品种。主要产品包括电连接器、光器件及光电设备、线缆组件及集成产品、流体器件及液冷设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防务、商业航空航天、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石油装备、电力装备、工业装备、轨道交通、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高端制造领域,产品出口至德国、法国、瑞典、韩国、越南、印度等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租赁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初始不能豁免确认递延税项”。该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据此对期初数做出相应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组长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0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韩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07,443.96万元,同比增长26.75%;实现利润总额373,376.68万元,同比增长22.26%;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56,990.43万元,同比增长11.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1亿元,同比增长10.09%;计划实现利润总额41.10亿元,同比增长10.08%。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实际完成情况取决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4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认为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对双方权利、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约定,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需按规定程序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4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起风险报告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制定了应急处理方案,后续事项处理考虑周全,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4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未发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我们认为,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相关机构的严格监管。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在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3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6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的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6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2023年度领导班子薪酬的议案”的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领导班子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通过。

  二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1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1、3、4、5、6、7、8、9已经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5已经2024年3月14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10号)、《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代码:2024-012号)、《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13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14号)、《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15号)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议案9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9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00一17:30)

  (2)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4月9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71003

  电话:0379-630110790379-63011076

  传真:0379-63011077

  联系人:赵丹张斐然

  2、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回执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9”,投票简称为“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所有议案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回执

  截止2024年4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航光电”(002179)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0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需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反映了2023年公司整体经营成果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结果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11号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3,399,999,991.23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6,800,000.00元,联席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3,393,199,991.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96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80,188.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2,919,802.5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57,238,549.73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59,882,805.49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年初余额为1,595,564,058.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人民币1,306,490,964.56元,均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当期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24,320,252.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3,393,346.3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6日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22年1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两家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度,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1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3,178,087,760.50元,加上结转未分配利润7,522,889,336.13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44,521,951.60元,减去2023年现金分红896,942,688.4元,减去2023年任意盈余公积296,877,773.17元,减去2023年拟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385,211,331.66元,2023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8,877,423,351.80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拟制订2023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公司监事会监督执行。

  二、履行相关程序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13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一、2024年度投资总体计划

  为了强化投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拟定了2024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度计划投资总额237,000万元。

  二、计划主体情况

  本投资计划投资及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兴航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光电华亿(沈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特别提示

  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3-01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1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15:00一17:00

  2.召开方式:网络视频直播+电话会议

  3.召开平台:进门财经平台

  4.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郭泽义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森先生;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独立董事王秀芬女士、翟国富先生;保荐代表人黄凯先生。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进门财经平台以“网络视频直播+电话会议”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网络参会

  电脑端:点击链接https://s.comein.cn/AkdHi,进入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手机端:

  (1)登录“进门财经”APP或“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002179”进入“中航光电(002179)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

  业绩说明会入口专用二维码

  2.电话参会(需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参会)

  可选择接入以下号码

  (+86)4001888938(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1)2025524791(美国)

  (+86)01053827720(全球)

  参会密码:659793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5:00止。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问题以文字方式发送至公司指定电子邮箱zhengquan@jonhon.cn。

  2.投资者可点击链接https://s.comein.cn/AkdBR或者扫描下方“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专用二维码”,进入本次年报业绩说明会专用问题征集页面提交问题。

  3.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的截止日为2024年3月19日15:00。

  ■

  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专用二维码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30110790379-63011075

  邮箱地址:zhengquan@jonhon.cn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1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862.04万元

  2、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C-39、C-35、C-27、C-26、C-38、C-36、C-37、C-34、C-29、C-3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批发和零售业(F-5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44)、房地产业(K-70)、建筑业(E-48)。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9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4、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玲,2005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2月起开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8月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莹莹,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丽江,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玲、签字注册会计师白莹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丽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9万元,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为9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9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与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就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代码:2024-01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年4月21日,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21年4月21日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由航空工业财务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4年4月20日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与航空工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航空工业财务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

  因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公司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企业概况

  关联方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十号艾维克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资本:395,138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0934756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21100000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占其注册资本的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1.66%。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所属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航空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12家共同出资组建,于2007年4月正式成立。后经四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注册资金395,138万元人民币,股东单位4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62,93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1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550万元,占注册资本1.66%。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3,440,946.30万元,净资产为1,256,215.1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55,948.02万元,净利润为93,023.99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所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五)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贷款、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乙方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

  5.关于其他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原则

  甲方及其子公司有权根据其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三)交易金额

  1.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及其子公司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用于贷款、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使用的其他服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用于除上述贷款额度事项以外的其他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根据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已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以及甲方及其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在前款约定的交易限额内调整具体上述交易额度。

  (三)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甲方及其控股股东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认为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对双方权利、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约定,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需按规定程序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投资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与航空工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内容以市场原则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航空工业财务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航空工业成员单位的结算平台,作为本公司重要的金融合作伙伴,航空工业财务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七、风险评估及控制情况

  公司对航空工业财务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此外,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存款余额为78,958.05万元,票据承兑金额为403.98万元,无贷款业务及应收账款保理业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航空工业发生的采购、销售、提供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582.58万元。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编号:2024-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