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北京商报讯(记者 冉黎黎)2月19日晚间,宝武镁业(002182)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金属”)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2年,宝钢金属认购云海金属(宝武镁业曾用名)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云海金属人员独立”。但宝钢金属成为宝武镁业控股股东后,宝武镁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在宝钢金属或下属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或领取薪酬,且宝武镁业多名关键岗位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宝钢金属或下属单位兼职或领取薪酬。宝钢金属保证宝武镁业独立性的承诺履行不到位。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宝钢金属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