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3证券简称:怡亚通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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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国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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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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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证券简称:怡亚通公告编号:2024-10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证券简称:怡亚通公告编号:2024-10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证券简称:怡亚通公告编号:2024-10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10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证券简称:怡亚通公告编号:2024-10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