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7日晚间,东晶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7日晚间,东晶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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