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下降10.4个百分点 控制权或变更
中证智能财讯 正威新材(002201)8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所持有公司的6229.64万股、549.7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归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所有。共计6779.38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亿股,占总股本比例22.67%;如本次裁定最终完成过户,青岛海控将持有公司股份6779.38万股,占总股本的10.40%。深圳翼威及西安正威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下降10.40个百分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此前,海控投控与被执行人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翼威、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深圳翼威持有公司的流通股股票6229.64万股和549.74万股进行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根据海控投控申请,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上述股票归海控投控所有,以抵顶部分债务。
正威新材从事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