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更正担保事项进展情况,或还因信披违法面临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8月21日,正威新材发布关于担保的进展的更正公告。
正威新材于2024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52)。经核查,公告中的“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部分内容需予以补充更正。
更正前: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担保业务合同》(合同编号:BZ053324030615),合同约定为江苏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新材签订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333.5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284-1号),合同约定公司以自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如皋市不动产权第0024100号)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被担保的履约期限为一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284-2号),合同约定公司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更正后: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担保业务合同》(合同编号:BZ053324030615),合同约定南通众和为江苏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新材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向江苏银行南通分行提供1000万基础保证金和333.5万元业务保证金,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284-1号),合同约定公司以自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如皋市不动产权第0024100号)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284-2号),合同约定公司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南通众和代债务人履行债务之日起三年。
正威新材称,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披露的《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5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值得关注的是,5月24日,正威新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5月24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5月2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正威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正威新材参与招投标项目220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68条。
(转自:鸿途F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