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海亮股份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6亿元,拟回购价格不超过13.29元/股。近日,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向公司出具《浙商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为海亮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4.2亿元,贷款的具体投放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