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宏达两年资产流动比率小于1,深交所:有无流动性风险?
中新经纬5月11日电 深交所11日对ST宏达下发年报问询函。
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65亿元,同比下降34.16%,实现扣非后净利润-4599.08万元,同比上升60.19%。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480.42万元,同比下降40.85%,扣非后净利润为-370.08万元,同比上升64.42%。
深交所要求ST宏达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经营环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等说明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并说明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列示完整,公司判断相关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依据与合理性。同时,请自查公司是否存在贸易类收入,如是,请披露贸易业务涉及的商品类型、业务模式、收入金额、毛利等,并结合贸易业务经营情况分析说明是否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收入。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核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说明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五年一期为负的原因及营业收入下降但扣非后净利润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应对措施。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主要涉及无法判断公司前董事长杨鑫涉案对公司影响、部分资产未能实施关键审计程序、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逾期信用损失证据不足。本报告期,利安达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认为上年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已经消除。
针对前董事长杨鑫涉案和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逾期信用损失证据不足事项,请公司说明杨鑫涉案是否与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属于同一违规事实,相关不确定性是否已经消除。请利安达针对前述两个事项逐一说明本年度和上年度发生的具体变化、本年度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深交所要求ST宏达结合对问题的回复,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连续5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结合前述回复,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规定,认真自查并说明公司是否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及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请补充披露。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3.16%,流动比率为0.98.速动比率为0.90,货币资金余额17967.82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10480.35万元。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9.75%,流动比率为0.87,速动比率为0.79。
深交所要求ST宏达结合近三年债权融资情况、对外投资、业务开展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近两年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及流动比率小于1的原因,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情形。
结合可用货币资金情况、现金流量状况、扣非净利润亏损、融资渠道等事项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说明对公司正常运营能力及业务开展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混炼胶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2022年度销售混炼胶营业收入为3.0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4.74%,混炼胶毛利率为5.28%,较上年下降8.41个百分点。
补充披露最近三年混炼胶毛利率情况,并结合业务模式、盈利模式、成本构成、业务开展情况、近三年毛利率变动趋势等说明本报告期混炼胶毛利率大幅下降且处于较低水平的原因,并对比行业同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当前的竞争态势、价格区间,说明公司主营产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2.0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63.89%,较上一年度的52.90%集中度进一步上升。
深交所要求ST宏达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经营特点等,说明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供应商集中度高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业务的真实性、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重合及原因。
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六章的规定,说明前五名供应商是否属于公司的关联人,其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业务合作、债权债务、产权、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对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如是,请说明公司防范供应商过度依赖风险的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中含有对东莞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宏达”)借款2408.85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天眼查显示,东莞宏达为自然人吴国荣持有100%股权的公司。请公司说明上述其他应收款项的交易背景、形成时间、形成原因、相关款项的具体用途、计提坏账准备时间、计提坏账准备原因,东莞宏达是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该笔款项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报显示,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7870.14万元,其中含应付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款项4221.76万元,性质为往来款、借款等,应付杨鑫代付款3000万元。请公司说明应付上海鸿孜和杨鑫相关款项形成时间、款项形成背景,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性质的款项。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之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上海观峰2020年度和2021年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指标,业绩承诺方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业绩承诺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骥勤投资”)、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睿控股”)需合计对公司补偿金额为22500万元,具体的补偿金额按业绩承诺方各自原持有上海观峰的股权比例承担。
深交所要求ST宏达说明补偿义务的发生时点和金额,截至目前的履约进展情况,对手方未能履约的原因、是否就承诺履行存在争议,公司针对收回相应业绩补偿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结合业绩补偿履约保障和履约进展情况、交易对手方支付能力、合同具体约定条款等说明公司对于应收业绩补偿款的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并说明将收购子公司上海观峰剩余未支付的收购款9000万元转回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依据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2020.41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51万元。请结合存货分类、原材料价格、产成品价格、销售情况等说明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数额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并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