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宏达新材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9月6日公告,对宏达新材(简称公司)发监管函。
2022年1月至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硅橡胶商品727.4万元、采购硅橡胶商品原料二甲基环四硅氧烷338.97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1066.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公司未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7月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述事项。
深交所9月6日公告,对宏达新材(简称公司)发监管函。
2022年1月至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硅橡胶商品727.4万元、采购硅橡胶商品原料二甲基环四硅氧烷338.97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1066.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公司未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7月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