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宏达新材(维权)(002211.SZ)公告,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68,190,619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5.77%)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该权益变动为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同时,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29,220,00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6.76%)转让给李启军先生。权益变动一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朱恩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李启军先生将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