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3-02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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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主营业务: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开放融合的发展理念,基于下一代可信网络安全架构NGTNA(Next-GenerationTrustedNetworkArchitecture),以网络安全为核心、大数据为基础、云服务为交付模式,形成全面感知、智能协同、动态防护、聚力赋能的综合安全保障体系。公司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云计算三大领域,构建全系列产品与服务,为各行业客户业务安全和可持续性运行赋能。
(1)网络安全:公司提供全系列网络安全产品,涉及边界安全、安全检测、接入安全、端点安全、应用安全、无线安全、安全管理等领域,覆盖所有网络安全场景,包括防火墙、VPN、入侵检测、入侵防御、病毒过滤网关、应用安全网关、Web应用防火墙、加密机、网闸、上网行为管理、负载均衡、抗DDoS、僵木蠕监测、高级威胁检测、流量分析、主机监控与审计、EDR、智慧无线管理、堡垒机、漏洞扫描、日志审计、安全管理、SD-WAN、零信任等产品,可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全面的网络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
(2)数据安全:公司在数据安全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数据安全管理经验,率先提出“以数据为中心的安全建设体系”的建设思路,形成了一套“以数据安全治理为基础、数据安全全生命周期监管、数据安全技术手段防护”的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打造具备识别、防护、检测、响应、恢复闭环能力为一体的纵深数据安全防御体系。推出了数据安全智能管控平台、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脱敏、网络数据防泄漏、终端数据防泄漏、大数据安全防护、数据库审计、数据安全治理咨询、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数据安全合规评估等20余款数据安全类产品及服务,并广泛应用于政府、运营商、能源、金融等多个行业。
(3)云计算:公司持续加大云计算研发投入,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研究成果,发布了集网络、计算、存储、安全一体的天融信太行云企业解决方案,提供超融合、桌面云、云存储、云灾备、云容器、云安全、云管理等能力,满足各行业差异化需求,帮助客户建设边缘云、私有云、混合云等全场景全栈的云平台,截止报告期末共发布12类38款安全网元。云存储方面,支持构建云双活容灾和云主备容灾,本地备份、异地备份、快照、CDP持续数据保护等多种数据备份方式,全方位保障业务数据安全。另外,在云安全方面,公司围绕安全云化、云内生安全、云环境安全,发布了虚拟化分布式防火墙、云安全资源池、API安全网关、自适应安全防御系统、云WAF、云抗D、云安全管理平台、云原生容器安全、API应用安全等产品,当前已经在运营商、政府、能源、医疗等多个行业取得了大量落地实践。
2)重点领域:公司面对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新技术、新热点、新场景、新趋势持续探索,发力信创推进全面国产化,布局大数据与安全运营助力服务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新场景,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安全能力智能化。
(1)信创:公司始终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积极推动国产化网络安全生态建设。公司网络安全产品与国产CPU、操作系统、数据库、浏览器、中间件等完成全面适配,已取得1700余项兼容性认证证书。公司已推出了涵盖边界安全、安全接入、安全检测、安全审计、安全管理、数据安全、工控安全、云安全、端点安全、云计算等多个细分领域的“天融信昆仑”系列产品,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核心产品包括防火墙、VPN、WAF、网闸、单向导入、加密机、安全准入、IDS、IPS、抗DDoS、漏洞扫描、网络审计、数据库审计、运维安全审计、主机审计、服务器审计、EDR、打印刻录审计、安全登录、安全管理、态势感知、日志审计、数据脱敏、数据防泄漏、数据备份与恢复、文件监测等63类网络安全产品。
(2)大数据与安全运营:基于大数据技术,公司发布了态势感知、大数据分析、智能内网威胁分析、风险探知等产品,公司安全云服务中心具备线上、线下安全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多元场景下的安全运营模式。在产品技术方面,态势感知平台从指挥调度、安全监测、安全分析、态势分析、策略管理和安全运营等多个维度为各类业务场景构建基于数据中台的安全运营系统;大数据分析平台基于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提供安全场景分析、告警画像分析、安全响应编排(SOAR)、威胁狩猎等能力,提升安全运营效率;智能内网威胁分析(UEBA)系统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架构,以发现异常行为为核心目标,捕捉内网行为异常变化,发现潜伏在内网高级威胁;风险探知系统帮助客户绘制资产基础信息底图,全面、准确掌握所辖网络中资产、应用情况和安全状态。安全云服务中心依托遍布全国的探测、监测分析引擎集群,结合安全专家团队7×24小时云端值守,提供互联网暴露面检测、风险监测、攻击防护、威胁分析于一体的订阅式线上安全服务;通过“事件响应、红蓝对抗、威胁狩猎、情报预警”四轮驱动,为客户提供安全运营类、咨询保障类、红蓝对抗类、安全集成类、新技术测试类、行业专项类六大类线下安全服务。
(3)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在工业互联网安全方面,公司率先提出以生产过程“行为基线”为基础,白名单策略为核心判断依据,黑名单策略为辅助验证手段的核心理念,推出包括工控防火墙、工控网闸、工控主机卫士、工控入侵检测与审计、工控安全监测审计、工控日志审计、工控堡垒机、工控漏洞扫描、工控安全检测工具箱、工控态势感知、工控集中管理、攻防演示试验箱12类专用产品。在物联网安全方面,公司以物联网安全管理中心为核心,从云、数据、应用、网、边界、端六维构建安全、可信、合规的一体化物联网安全纵深防御体系,推出物联网安全接入网关、物联网视频上云网关、物联网安全标识管理、物联网安全管理平台、物联网使能平台、视频安全监测与分析、视频安全审计、视频数据防护、无人机反制系统等12类物联网安全产品。在车联网安全方面,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及网络关键设备,推出车载防火墙、车载入侵检测、车内认证加密、车联网安全态势感知等系列车载安全产品;针对车联网平台及应用,通过建设车联网安全运营中心、车联网数据安全管控平台、车联网安全合规检测平台,提供全方位、多手段、深融合的安全保障。
(4)AI网络安全:公司在恶意样本、风险信息、威胁知识、安全情报等方面具有多年的安全数据积累,从2019年起,应用AI技术,陆续发布了融入AI技术的防火墙、入侵防御、僵木蠕监测、沙箱、大数据分析、态势感知、EDR、数据防泄漏、智能内网威胁分析等多款创新型产品。基于大模型技术,在恶意样本检测与分析、攻击行为发现与溯源、安全情报推理与生成、自动化漏洞挖掘与评估、智能化安全服务与运营等方向形成了丰富技术成果。
表3-1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主要产品/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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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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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盈利主要来自网络安全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及能力订阅三种模式。
产品销售:公司提供全系列网络安全、大数据与云计算产品及覆盖物理环境和云环境的全面解决方案。根据客户或合作伙伴需要,设计并提供满足其需求的解决方案,向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产品,以产品销售模式实现公司营业收入。
服务提供:公司基于产品工具化、运营平台化和人员本地化手段,为客户或协助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安全规划与咨询、安全评估与加固、安全业务定制开发、安全运维和安全运营,以提供服务模式实现公司营业收入。
能力订阅:公司面向已销售的安全产品提供以月、年计费的安全知识(包括威胁情报信息等),面向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以天、月、年和流量计费的云端检测和防护,以安全能力订阅模式实现公司营业收入。
公司近5年盈利模式对比如下:
表3-3公司近五年盈利模式对比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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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模式:公司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采取预研先行、需求引领、平台支撑、统一规划和分布实施、产学研合作的研发策略。
(1)预研先行:公司设有安全技术研究院和多个安全实验室,主要承担前沿技术研究、安全新领域探索、攻防研究、威胁追踪、智能检测、协议分析、红蓝对抗等研究工作,并将安全能力输出给产品开发团队。
(2)需求引领:根据行业与客户需求,公司采用标准产品开发与定制项目并行的模式。标准产品支撑项目,同时定制项目中的业务需求不断沉淀、积累,并整合到标准产品中,实现产品和技术创新。
(3)平台支撑:公司建立了专门的硬件平台、软件平台、威胁情报知识平台研究与开发团队,在软硬件和威胁情报知识基础平台支撑下,产品开发团队无需过多考虑底层架构实现,更聚焦于产品本身核心功能和业务创新,有效提升研发效率和质量。
(4)统一规划:公司采用研发总部+分中心的研发模式,除北京总部外,在武汉、深圳、成都、西安等地设立研发分中心,对研发项目统一管理,保障研发创新成果快速产品化、产业化。
(5)产学研合作:公司深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云计算领域,聚焦基础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新场景,深入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5G、隐私计算等新技术,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承担前沿科研课题等方式,实现关键技术的攻关和创新突破。
3)安全服务模式:公司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
公司在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域已建立32个二级线上安全云服务运营中心和3个客户联合运营中心,依托总部云服务平台、各分中心及分布在全国的1000+人员,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线上实时监测、分析预警、指挥协调”+“线下本地化服务、应急响应、整改修复”的一站式服务能力。
4)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加分销的销售模式。
一方面,公司在全国市场向政府、重要行业、重要客户直接销售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公司与渠道生态合作伙伴合作,利用合作伙伴的渠道进行全区域的分销,公司产品和服务覆盖更多的区域市场和广泛的企业、商业客户。
5)生产模式:公司具有独立的硬件设计和软件研发能力。
公司独立设计的硬件模块由具有相关能力的供应商代为加工生产;硬件类产品是将自主研发的软硬件功能模块及安全能力与工控机或服务器进行高度匹配和融合后,交付给客户;软件类产品以软件研发为主要生产模式。公司依托自有厂房、设备和人员以自行组织生产为主,部分原材料由供应商代工生产,生产过程有高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研发管理制度,能够保障硬件、软件、测试、检验、包装、入库等整个环节规范且高效有序地开展;产品产量主要根据市场需求、经销商需求及项目需求实行评估与报备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预生产,有效保证了客户的供货效率,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原材料的使用率,实现库存高周转率。
3、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
公司防火墙产品已连续23年位居国内市场第一,VPN、WAF、安全咨询服务、MSS(托管安全服务)、MSS+PSS(安全服务)、网闸等产品和服务已连续多年位居市场前三,工控防火墙、工控漏洞扫描、工控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EDR、态势感知、零信任、工控主机卫士等多款产品处于领导者行列,IDPS、安全资源池、安全管理、响应和软件编排、信息和数据安全、终端安全软件等产品位居市场前列。
表3-4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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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国家政策、信息化发展和公司业务布局拓展是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外部驱动因素: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安全威胁加剧、国家政策法规等外部因素驱动,网络安全需求市场持续增大。新业务、新场景下的安全需求不断涌现,网络安全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2)内部应对措施:跟随国家政策指引及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布局新方向、新产品、新业务,不断创新研发,丰富产品线,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客户业务安全交付,不断拓展生态客户,构建国产化安全生态圈,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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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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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重要事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雪莹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3-02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133号)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091,336.88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801,539,820.93元;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05,404.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5,644,905.56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23,481,119.26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758,381.64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01,427,174.1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含股份回购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为770,761,476.06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经超过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综合考虑行业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目前经营实际,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市场拓展及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将2022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为顺利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运营状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3-02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并对《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8,376股。
2023年1月9日,公司完成上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185,060,769股减少至1,184,832,39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85,060,769元减少至人民币1,184,832,393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1084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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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3-02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在银行之间进行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总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3日、2023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在银行之间进行调剂的议案》。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天融信网络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拟在银行之间进行调剂,故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亦在银行之间相应调剂。调剂后,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上限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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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3号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雪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主营业务: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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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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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融信网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担保,有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金融工具的利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
2、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良好,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担保总额度调剂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担保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7%;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天融信网络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3-02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3-02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9,409,790.39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应收租赁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租赁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商誉
公司每年聘请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这些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公司内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公司考虑了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最近可合理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以及合理的折现率,计算上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生产产品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毛利率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税前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的预测,内容有关于估值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及应用适当假设。
3、长期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4、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742,305.7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667,484.65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9,409,790.39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3-02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4,300.39万元,同比增加5.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09.13万元,同比减少1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133号)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091,336.88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801,539,820.93元;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05,404.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5,644,905.56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23,481,119.26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758,381.64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01,427,174.1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3-02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有关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详见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明细表》。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因全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详见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明细表》。
关联董事李雪莹女士、孔继阳先生、吴亚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185,060,769股减少至1,184,832,39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85,060,769元减少至人民币1,184,832,393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在银行之间进行调剂的议案》。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在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并在银行之间相应调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调剂后,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上限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在银行之间进行调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明细表
2022年,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450.16万元(税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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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3-02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炳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133号)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091,336.88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801,539,820.93元;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05,404.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5,644,905.56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23,481,119.26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758,381.64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01,427,174.1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72.63万元(税前),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因全体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