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4-10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63,202,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和市场发展态势,持续推进提质增效战略,收入质量显著提升,毛利率同比增长7.86个百分点;期间费用总计同比下降2.63%,其中公司在新方向和新技术的前期布局基本完成,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80%;管理费用同比下降30.64%;公司持续保持营销的投入,销售费用同比增长9.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5.44%。鉴于网络安全行业的季节性特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76.55万元,同比增长2.98%。
报告期内,在新方向新业务方面,云安全收入同比增长51.52%,云计算收入同比增长35.80%,信创安全收入同比增长22.99%。细分行业方面,卫生行业收入同比增长46.45%,能源行业收入同比增长33.42%,政法行业收入同比增长31.13%,交通行业收入同比增长15.63%。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4-10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
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由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该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根据公司财务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使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由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舞弊等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或管理层根据财务部及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审慎行使决策权。
(1)由财务部做好理财产品的风险调查分析工作,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由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部提供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核,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事项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向管理层通报。
(3)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4-10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224,377,926.48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9,162,417.01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9,453,879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16,250,907股后的股本总额1,163,202,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937,65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42,056,1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62,993,794.50元。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4-10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106)。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9日-30日9:0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务组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文件须于2024年8月30日17:30前送达公司(以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真:010-82776677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
邮编:5150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2
2.投票简称:天融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
(2)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均用符号“一”表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权限: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4-10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4-10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对会议通知发出时间无异议。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业经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根据公司财务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由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该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224,377,926.48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9,162,417.01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9,453,879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16,250,907股后的股本总额1,163,202,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937,65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42,056,1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62,993,794.50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1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
2、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
3、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14:30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编号:2024-10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全体监事对会议通知发出时间无异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钦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224,377,926.48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9,162,417.01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9,453,879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16,250,907股后的股本总额1,163,202,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937,65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42,056,1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62,993,794.50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1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