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10:16  诺 普 信(002215)公司分析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于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审议事项即《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5月19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995,041,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该预案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18.00万元(含53,018.00万元)。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主动缩减发行规模并经证监会核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详见附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5,986,178.76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及理财收益共4,324,617.6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共1,170.44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等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余额不包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本报告期内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