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9证券简称:新里程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V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报告期内利润包含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影响。
报告期内,经营产生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含股权激励摊销费用)为24,061,121.8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33%。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产生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含股权激励摊销费用)为139,644,669.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2.6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V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V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V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V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35,517.05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36,554.77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V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V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证券代码:002219公告编号:2023-070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杨林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简称:新里程证券代码:002219公告编号:2023-07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