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证券之星消息,7月1日东华能源公开信息显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一峰、总经理邵晓、非独立董事方涛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6年1月31日,东华能源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400万元至5000万元。2026年4月21日,东华能源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修正后2025年度净利润为-13000万元至-9000万元。2026年4月25日,东华能源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预计修正后2025年度净利润为-98386.29万元至-94386.29万元。2026年4月29日,东华能源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92059.44万元。东华能源2026年1月31日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业绩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业绩预告。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一峰,董事、总经理邵晓,董事、财务总监方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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