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24证券简称:三力士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28039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2023年12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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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说明
上述全部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1月4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2030,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4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何磊
联系电话:0575-84313688
传真号码:0575-84318666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
邮编:31203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24”,投票简称为“三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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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224证券简称:三力士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8039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琼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关联董事何平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何平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七)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九)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何平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4证券简称:三力士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8039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15:00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关联监事陈潇俊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陈潇俊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4证券简称:三力士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28039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职工代表30名,实际到会职工代表25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