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江南化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建议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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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建议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