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2层1201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12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437.64 万元,净资产 1,167.3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28.25万元,净利润114.42 万元。(注: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担任其执行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鸿鑫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施工总承包。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B701B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10.05万元,净资产5,325.2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708.35万元,净利润626.81万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LIU KUN
注册资本:10,057.077万元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相关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维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力线载波通信模块及产品、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及产品、远程抄表系统及终端采集设备、电力通信监测系统及产品、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及产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及产品、仪器仪表、协议转换器、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配套技术和服务。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4,587.71万元,归母净资产100,889.5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918.82万元,归母净利润10,697.20万元。(注:2023年业绩快报数据)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在过去12个月内兼任其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深圳市安思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安
注册资本:2,978.3351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半导体、光电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2201-220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473.42万元,净资产13,876.2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614.14万元,净利润-4,985.12万元。(注: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安思疆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咨询、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脑软硬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销;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研发楼B栋7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199.29万元,净资产16,096.0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973.84万元,净利润1,146.75万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住 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大学路101号2栋2层公共区域A0207单元(集中办公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73.52万元,净资产305.3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57.18万元,净利润233.26万元。(注: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执行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屈东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区房产开发,数字信息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及配套服务,公共设施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以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自有房屋的出租及物业管理,人才中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住 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027.06万元,净资产26,488.3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378.30万元,净利润6,234.58万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服务项目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格;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偏离可比市场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相关交易行为均按照签订的相关合同严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经审查,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合理需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08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授权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得超过8亿元。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超过8亿元。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五)投资期限
自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八)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应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应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09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为入园企业
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为入驻“力合科创(广州)创新中心项目”“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一区、二区”“力合科技产业中心加速器项目”“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力合优科创新基地”“力合良景新制造基地”“力合丹阳启动区项目”“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以上统称为“力合园区项目”)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创新基地平台服务其中一项是园区载体销售业务,其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经营载体,形成产业聚集。上述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商业惯例,为入驻力合园区的企业(机构或自然人)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力合园区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被担保人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额度在力合园区项目销售期间可循环使用;
3、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为入驻力合园区项目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额度在力合园区项目销售期间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额度内根据上述子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实际使用额度和选择合作银行,并授权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29,31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5,045.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10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大数据”)负责运营的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项目因供电需求与深圳供电局签署了《供用电合同》,经双方协商由力合科创集团开具银行保函为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项目用电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FXDX41
3、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8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深圳报业集团书刊大厦12层
5、法定代表人:罗宏健
6、注册资本:3000万元
7、经营范围: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
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
8、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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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力合大数据营业收入7,323.33万元,净利润-2,740.26万元,资产总额-49,374.71万元,净资产 -10,418.57万元。
10、纳税信用等级:B
11、经查询,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情况
力合科创集团开具不高于830万元的银行保函,为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用电提供担保,有效期2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用电提供不高于830万元的银行保函,有效期2年。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29,31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5,045.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11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筹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云谷”)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力合云谷为降低融资成本,拟抵押惠州良景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向银行申请15,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偿还上述力合科创集团为其提供的财务资助。具体方案如下:
1、授信主体: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授信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3、授信期限及利率:期限不超过10年,利率不超过4%(具体以银行实际授信方案为准)
4、贷款归还方式:按月付息(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还款资金来源:园区的载体销售收入等
6、贷款担保方式及内容:力合云谷以其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力合云谷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方式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同意力合云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意力合云谷以其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29,31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5,045.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12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分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相关审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公司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授权内容符合相关法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发行方案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经国资主管机构审批同意后,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1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开始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1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分别刊登在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2、3、4、20为特别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8:30-11:30时,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7
联 系 人:于喆、任红娟、张驰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3”,投票简称为“力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2024年4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14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孜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合理需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四、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主席刘彦孜、职工监事焦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授权内容符合相关法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15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贺臻先生,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于喆女士,财务总监任伟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ZK1d0fZI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