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4-024

查股网  2024-04-25 03:19  蔚蓝锂芯(00224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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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2023-035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授权,公司近日使用募集资金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

  2、期限:91天

  3、认购期:2024年4月23日

  4、成立日:2024年4月24日

  5、到期日:2024年7月24日

  6、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预期年化收益率:最不利情形下,年化收益率1.05%

  8、认购资金:人民币3亿元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上述产品购买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次购买前,公司尚有未到期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2024-003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认购凭据;

  2、《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机构版)》及相关文件。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4-025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金塘西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CHEN KAI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房红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名,代表股份271,467,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23,571,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9人,代表股份47,896,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309,0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891,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309,0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891,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309,0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891,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334,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917,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1,309,0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891,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334,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917,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309,0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891,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CHEN KAI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044,728股,属于关联人,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9,277,3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反对1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904,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反对1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林文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2,880股,属于关联人,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69,949,2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反对1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904,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反对1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322,1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904,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11、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280,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9%;反对5,181,5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63,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06%;反对5,181,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438,0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7%;反对5,024,4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020,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33%;反对5,024,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7%;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698,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反对1,764,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80,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8%;反对1,764,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30,2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8%;反对5,132,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912,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08%;反对5,132,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1%;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15、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71,334,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917,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奥旗及李鹏飞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