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聚力文化遭投资者索赔3111万!三年财务造假,已被处罚
中新经纬8月20日电 聚力文化遭索赔一事有了新进展。
19日晚间,聚力文化公告称,近期,公司委托调解机构代表公司与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或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共计收集到304名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预计应赔偿304名投资者合计损失3111.20万元。
聚力文化表示,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将上述预计的损失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已计入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当中。上述预计的损失金额为公司根据现有资料测算的结果,如后续新增同类索赔主张或公司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公司预计的金额不一致,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年财务造假
资料显示,聚力文化主要业务为中高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2008年在深交所挂牌。
早在2023年2月2日,聚力文化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称,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2022)浙01民初1753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传票》,冯志芳向杭州中院起诉公司、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及胡皓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杭州中院已受理。
案件事由为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生元”)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利润,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期间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均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8月,聚力文化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号),该决定书对聚力文化的虚假陈述行为予以确认,并对聚力文化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原告冯志芳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导致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
前述提到的美生元,在2016年5月,聚力文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购买了该公司100%股权,其中现金对价5.1亿元,发行股份价格为20元/股,共计发行14450万股,共计34亿元。
当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美生元董事长兼总经理余海峰,组织美生元实施了持续性的造假行为,担任聚力文化董事特别是董事长后,继续隐瞒造假情况,明知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仍审议通过并签字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时任聚力文化总经理、美生元副总经理薄彬,时任聚力文化副总经理、美生元副总经理胡皓,二人知悉参与美生元造假行为,并在聚力文化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余海峰、薄彬、胡皓是聚力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聚力文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姜飞雄,时任聚力文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禹碧琼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为聚力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聚力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余海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薄彬、胡皓、姜飞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禹碧琼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浙江证监局还对余海峰、薄彬、胡皓分别采取10年、5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4月24日,聚力文化披露关于此案的进展称,收到浙江省高院(2024)浙民终181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聚力文化向冯志芳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128168.6元;余海峰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10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薄彬、胡皓、姜飞雄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禹碧琼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上半年净利大增162.78%
在19日晚间,聚力文化还披露了2024年中报。
数据显示,上半年聚力文化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同比减少4.66%。公司称,房地产销售面积的持续下降对家居、建筑装饰贴面材料行业影响较大,上半年,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公司订单量下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亦有所下降。
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亿元,同比大增162.78%;扣非后净利润1674.29万元,同比下滑41.07%;基本每股收益0.26元。
对于重大变动的原因,则与腾讯的诉讼有关。聚力文化解释称,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0.91万元;由于根据北京腾讯诉讼案件二审终审判决、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损失39721.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5335.53万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4.29万元,较2023年上半年下降41.07%,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腾讯达成和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回损失2.36亿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84.46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19日收盘,聚力文化微跌0.65%报1.52元,总市值13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