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预计赔偿投资者3111万

查股网  2024-08-21 15:51  聚力文化(002247)个股分析

转自: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张亚云 实习生 李诗雨)8月20日,聚力文化发布公告称,近期,公司共计收集到304名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预计应赔偿304名投资者合计损失3111.20万元。

  聚力文化表示,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将上述预计的损失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已计入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当中。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于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中高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的三千万赔偿与聚力文化原旗下子公司美生元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记载有关。2016年5月,聚力文化以34亿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100%股权。

  据浙江监管局查证,美生元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利润,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期间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均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2月,冯志芳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为由,向杭州中院起诉聚力文化及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及胡皓,请求赔偿全部投资差额损失79.09万元及印花税、佣金、利息损失等合计80.09万元。

  2023年11月4日,杭州中院一审判决要求聚力文化向冯志芳赔偿12.81万元。虽然部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但是杭州中院于2024年4月发布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8月,浙江监管局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披露时任美生元董事长兼总经理余海峰,组织美生元实施了持续性的造假行为,担任聚力文化董事特别是董事长后,继续隐瞒造假情况,明知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仍审议通过并签字。时任聚力文化总经理、美生元副总经理薄彬,时任聚力文化副总经理、美生元副总经理胡皓,二人知悉参与美生元造假行为,并在聚力文化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

  浙江监管局查明,2016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1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3亿元;2017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9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2亿元;2018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8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1亿元。

  浙江监管局决定对聚力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余海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薄彬、胡皓、姜飞雄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薄彬、胡皓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8月19日,聚力文化公布上半年年报,聚力文化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同比减少4.66%。总资产为10.4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21亿元,同比增长162.78%。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0日收盘,聚力文化跌4.61%,报1.45元/股,总市值为2.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