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3证券简称:川大智胜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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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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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80.00万元,增长比例为80.00%,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328.68万元,下降比例为40.03%,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29.70万元,下降比例为30.89%,主要系本期经营出租的设备确认租金收入减少预收款项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88.33万元,下降比例为41.7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控图形公司缴纳期初应缴增值税94.48万元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29.41万元,下降比例为30.10%,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000.00万元,增长比例为68.97%,主要系本期新增成都银行3年期4,00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借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08.97万元,同比下降36.50%,主要系受宏观经济与行业持续影响,存量合同减少,导致本期确认收入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47.48万元,同比下降38.50%,主要系收入减少,导致本期确认的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29万元,同比下降93.50%,主要系本期应缴纳增值税减少,相应的附加税费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5.03万元,同比增长30.14%,主要系本期项目售后维护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75.12万元,同比下降66.35%,主要系部分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其他资产实现,其摊销计入了相关资产的成本所致。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4.68万元,同比增长59.60%,主要系本期按政策确认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收入以及收到即征即退软件增值税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2.24万元,同比增长133.31%,主要系本期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97万元,同比下降340.02%,主要系本期收回质保金,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88万元,同比增长12,324.91%,主要系本期确认违约金收入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1.06万元,同比增长119.89%,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958.58万元,同比增长88.37%,主要系本期回款增加与支付项目合同采购款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86.99万元,同比增长51.88%,主要系本期长期资产采购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26.95万元,同比增长1,718.64%,主要系本期收到4,000.00万元长期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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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31日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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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游志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清娴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清娴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3月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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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游志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清娴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清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31日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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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游志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清娴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清娴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证券简称:川大智胜公告编号:2023-01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2: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6人,代表股份数69,685,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5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0人,代表股份数69,433,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73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251,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股份数12,278,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666,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2.审议通过《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66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9,66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66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6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25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363%;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6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6.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6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25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363%;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6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彭文文、麦琪
(三)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