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终止不超1.95亿元定增

查股网  2024-05-16 10:32  兆新股份(002256)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兆新股份(002256.SZ)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兆新股份表示,自公司公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现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抓紧推动公司财务性投资的处置和对外投资结构的优化工作,公司后续将择机安排相关工作。

  兆新股份还表示,本次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兆新股份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显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83.81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将全部用于和县光储充一体化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产1GW“板块互联”BIPV光伏组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竹唯、王铭辉、黄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戎卫华、黄汉超、丘林锋、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蓝坤斌、谢文永和北京吾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2月28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2元/股。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的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7,053,922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发行前,“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公司48,600.7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信托项目的唯一受益人,仅对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7,053,922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兆新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兆新股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同比增长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82.43万元,同比下滑27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6.84万元,同比增长25.68%。

  兆新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兆新股份实现营业收入6753.15万元,同比增长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73万元,同比增长10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2.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2.75万元,同比下滑2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