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3-23 00:00  利尔化学(002258)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002258证券简称:利尔化学公告编号:2024-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的化学农药制造(C2631)。农药一般指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药剂。实际使用的农药产品是由农药原药和农药助剂制成的农药制剂;其中农药原药起主要作用,称为有效成分或活性成分。另外,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还可以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在农药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如下:

  1、全球农药行业情况

  农药的需求与人类对粮食及其他农作物需求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世界人口的增加、病虫草害持续发生,农药行业在促进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全球农药市场规模不断增加。根据标普全球大宗商品洞察(S&PGlobalCommodityInsights)作物科学团队的统计数据,2006年至2022年,全球农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355.75亿美元增长至87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5.80%。2022年以来,受俄乌冲突等外部环境的持续影响,进一步提升了各国对粮食安全的关注度,推升了全球农作物种植盈利和种植意愿,带动全球范围农药需求的提升。同时,随着转基因作物的不断推广和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促使农药行业中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有利于适应转基因作物的农药发展。

  随着国际农药巨头新一轮兼并重组完成,全球农化产业农药、种子行业整合格局已经完成。以先正达集团、拜耳、巴斯夫、科迪华为第一集团的跨国公司在农药全球市场占比份额达到60%以上。这些国际农化巨头除了开展植保业务外,还开展种子业务,发展模式具有科技创新、全产业链、产品种类丰富、一体化、国际化等特点。同时,随着国际农药巨头的这种并购整合,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数量较之前将有所减少,上游中间体和原药供应商的市场亦将呈现逐步集中态势,带动中间体和原料药龙头企业获得更多巨头客户订单,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2023年,虽然全球对于农药的刚性需求依旧,但受上游厂商和渠道较高的高价库存、供给端产能严重过剩等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大幅下降且采购不断推迟,农药产品价格下跌明显,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2、国内农药行业总体情况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农药出口国,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了包括原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2021年以来,国际市场对我国农药需求增加,导致我国农药尤其原药趋向于紧平衡的状况,加之国内“双碳”政策影响,碳达峰和碳中和带来的节能减排、压缩产能,导致能源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农药价格普遍上涨。同时,国内农药政策及需求导向明显,我国农药行业步入了较大的变革调整期,环保与安全政策强化,高毒农药淘汰提速,绿色农药需求旺盛,农药行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2023年以来,随着国内农药新增产能的投产,加上渠道内积压的库存,市场竞争加剧,整体进入供大于求的趋势,预期未来,行业经历一定时期的产能优化、整合阵痛后,没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将逐步退出,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加强,具有竞争优势的原药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将获得进一步的提升,这也会进一步提高我国农药行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2024年2月1日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开始实施,目录鼓励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在新的产业结构指导目录下,农药行业也将加速自身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公司市场地位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是全球范围内继美国陶氏益农之后最先全面掌握氰基吡啶氯化工业化关键技术的企业,相继开发出了氯代吡啶系列产品中的毕克草、毒莠定、氟草烟、绿草定等除草剂产品。目前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氯代吡啶类除草剂系列农药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以及国内大规模的草铵膦、精草铵膦原药生产企业。公司氯代吡啶类系列除草剂、有机磷类除草剂草铵膦、精草铵膦的原药产量、出口量稳居国内前茅。公司产品出口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印度等三十几个国家及地区,主要客户科迪华、巴斯夫、先正达、纽发姆、住友化学等均为行业内国际顶尖农化企业,公司通过长期的品质、供应和服务保障,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信誉。

  其中,草铵膦属于有机磷类除草剂,是全球三大非选择性除草剂之一。随着全球范围的百草枯禁限用不断扩大、草甘膦抗性问题持续,转基因技术的推广和使用,有效地推动了草铵膦需求的快速释放。近年来抗草铵膦转基因作物已在亚洲、欧洲、澳洲等部分国家推广种植,草铵膦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转基因作物除草剂。而随着跨国公司研发的抗草铵膦基因新产品推广应用和上市,特别是国内正在从政策层面有序推进转基因作物产业化,草铵膦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农纵横估算,2021年全球草铵膦需求量约5万吨,预期2026-2028年后,随着新生代转基因的渗透、百草枯的禁用替代、复配制剂的增加和草铵膦价格下降后部分替代其他除草剂,草铵膦需求量将增加不少于4.5万吨,届时全球草铵膦使用量有望达到10万吨左右。同时,由于精草铵膦的除草活性更强、作用更快、适用范围更广,符合全球农药市场“减量增效”这一大的发展方针,其可以代替传统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百草枯的市场、也同样适用于耐草铵膦的转基因作物,故而精草铵膦的需求处于快速发展的趋势,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已率先布局精草铵膦市场,并在全球推广精草铵膦业务发展方面与跨国公司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未来精草铵膦将带给公司更大的市场机遇。

  毒莠定、毕克草、氟草烟、绿草定属于氯代吡啶类除草剂,是内吸传导型、低毒、选择性除草剂。2020年全球吡啶类除草剂销售额增长至13.22亿美元,占全球除草剂市场比例为4.4%,复合增长率为3.8%。根据农药快讯,预计吡啶类除草剂会以3.4%的速度保持增长,到2025年销售额达到15.63亿美元。

  总体来看,公司在技术、客户、规模、环保管理、融资渠道方面还是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也存在现有主要产品竞争激烈、基地运行效能不高、技术研发实力不足等需要进一步解决或提升的地方。

  三、公司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学农药,而化学农药产业链由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合成和制剂加工组成。化学农药行业上游为基础化工行业,下游为农林牧业及卫生领域,其产业链概况如下图所示:

  ■

  四、公司经营模式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究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和产品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实施集团化管控,采用大宗物资集中由采购中心统一对外采购、零星物资根据地域性特征就近采购的组织模式。在大宗物资的采购中,注重源头采购,持续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提高公司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确保为公司生产运营提供持续稳定的物资供给。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制度以及流程,包括《物资采购制度》、《供应商评价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等,能够依照制度对物资采购环节进行管控。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以自有生产设备将各类化工原料进行化学合成,制成各类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以销定产”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并负责生产过程的资源调度、质量安全环保的过程管理、人员设备的运行管理、生产技术进步等。按照产品种类分属不同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生产工段的生产运行和管理。公司亦根据市场和产品信息从事少量精细化学品的定制生产。

  3、销售模式

  本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分国际销售、国内销售。

  公司主要的国际销售方式为自营出口,出口渠道包括直接面向国际农化企业和国际经销商,国际农化企业购买本公司原药直接制成制剂销售给农场和农户,国际经销商购买本公司产品包括原药和制剂:制剂用于直接销售给农场和农户,原药则销售给农化企业制成制剂。

  国内农药市场方面,本公司原药及制剂销售客户包括国内省、市、县级经销商、乡镇零售商,农药企业以及国内外贸公司。省、市、县级经销商、乡镇零售商购买制剂再进行分销,最终销售给农场和农户;农药企业通过购买原药加工成制剂、直接购买大桶制剂后分装或采取委托加工成小包装制剂,销售给省、市、县级经销商,省、市、县级经销商再进行分销,最终销售给农场和农户;国内外贸公司购买本公司原药和制剂后直接出口,销售给国际农药企业或经销商,再分销给农场和农户。

  五、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该调整事项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详见第十节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相关披露。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58股票简称:利尔化学公告编号:2024-005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关联董事尹英遂、宋小沛、郝敏宏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四川久远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化工”)采购加工机器设备。公司预计的与前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久远化工

  1、基本情况:久远化工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蔡雅堂,注册资本3,5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59号,主要经营工业及实验室分子蒸馏器、薄膜蒸发器等真空蒸馏分离设备及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和相关配套基础建设工程等。

  2、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9,238.84万元,净资产为7,634.9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89.99万元,净利润1,606.2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四川汉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文号:汉和审计(2024)第01号)。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久远化工的控股股东均为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与久远化工董事长为同一人,分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久远化工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久远化工主要生产工业及实验室分子蒸馏器、薄膜蒸发器等真空蒸馏分离设备,以及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和相关配套基础建设工程等,能够按公司所需成套设备的技术要求为公司提供设备并保证供应。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单价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惯例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及市场价格等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新建及技改工程设备采购,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股票代码:002258公告编号:2024-006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净资产的50%,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总资产的3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结合各子公司项目安排和年度经营资金需求,2024年3月21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尔化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就全资子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利尔”)、广安绿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绿源”)、四川福尔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福尔森”)及控股子公司荆州三才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三才堂”)、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作物”)、湖南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生物”)、江油启明星华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华创”)、湖南百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典生物”)、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化工”)、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德生化”)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40.86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一:广安利尔

  1、公司名称: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2、住所: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李江

  4、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持股100.00%。

  7、与本公司关系:广安利尔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二:广安绿源

  1、公司名称:广安绿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四川省广安经开区新桥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罗荣臻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园艺产品种植;蔬菜种植;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持股100%。

  7、与本公司关系:广安绿源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三:四川福尔森

  1、公司名称:四川福尔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

  3、法定代表人:李江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持股100%。

  7、与本公司关系:四川福尔森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四:荆州三才堂

  1、公司名称:荆州三才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洪塘路58号

  3、法定代表人:范谦

  4、注册资本:人民币39,823.72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新化学物质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股持股95.4755%;荆州市嘉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385%;自然人黄祥安持股2.4860%。

  7、与本公司关系:荆州三才堂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五)被担保人五:利尔作物

  1、公司名称: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住所:绵阳市绵州大道南段329号

  3、法定代表人:邱丰

  4、注册资本:人民币5,865.79万元

  5、经营范围:农药、肥料、药肥、复合肥、化工产品及相关农资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农作物、油料作物、蔬菜、果树、中药材、花卉种植及销售,农产品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药、肥料、种植实验、示范及推广,企业管理服务:农业、林业科技服务及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服务:农业观光服务,旅游项目开发,国际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持股85.24%;绵阳利尔作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4.76%。

  7、与本公司关系:利尔作物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六)被担保人六:利尔生物

  1、公司名称:湖南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湖南省津市市嘉山街道杉堰路10号

  3、法定代表人:范谦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农药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农药批发,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持股72%;苏州引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绵阳利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

  7、与本公司关系:利尔生物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七)被担保人七:启明星华创

  1、公司名称: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江油市龙凤镇场镇

  3、法定代表人:刘惠华

  4、注册资本:8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氢氧化钠、氯、盐酸、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盐酸)及其他不含危险品的化工产品和附属产品的生产、销售;批发、零售(仅限票据交易):硫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77%;成都华骄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持股12.35%;绵阳创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76%;郭晖持股5.88%;阮国艳持股4.24%。

  7、与本公司关系:启明星华创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八:百典生物

  1、公司名称:湖南百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368号中盈广场D座502号

  3、法定代表人:刘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农药研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农药批发(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农药零售(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化工产品批发;化肥批发;农用薄膜批发;农业机械经营租赁;农业机械批发;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技术转让服务;饲料添加剂批发;饲料添加剂零售;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农药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67%;自然人郑彩霞持股26.00%;自然人郑尔玲持股7.00%。

  7、与本公司关系:百典生物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九)被担保人九:赛科化工

  1、公司名称: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来红刚

  4、注册资本:人民币16,123.00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原料、精细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合成技术研究和相关设备开发,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检测、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交流与业务培训,化工产业投资、国家允许的进出口贸易。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持股51%;新乡市恒基化学有限公司持股49%。

  7、与本公司关系:赛科化工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十)被担保人十:比德生化

  1、公司名称: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湖南省临湘市儒溪化工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刘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5,870.6806万元

  5、经营范围:农药原药、中间体及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范围、期限及方式生产),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出口本企业的农药与化工产品(国家限制及禁止的经营项目除外),化工机械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持股45%;自然人王良芥、彭小思等合计持股55%。

  7、与本公司关系:比德生化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分别就广安利尔、广安绿源、四川福尔森、荆州三才堂、利尔作物、利尔生物、启明星华创、百典生物、赛科化工、比德生化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签署相应担保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同银行分别给上述子公司授信有效期一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上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从而实现公司整体发展目标,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子公司均为公司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担保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子公司,采取适当的反担保措施防范担保风险。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担保)为712,16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5.05%,其中已审批的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12,16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5.05%。截至2023年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39,083.59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股票代码:002258公告编号:2024-00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

  2、投资金额: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3.60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是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标,无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交易及外币资产,受国际政治、经济和其他不确定性事件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频繁宽幅波动,2023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继续保持宽幅震荡、全年人民币对美元贬值4.5%,美元指数在99-108区间内频繁震荡。未来美元汇率受美联储退出量化紧缩、地缘政治风险等潜在因素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对低毛利率外销业务利润侵蚀,公司将开展部分外销业务远期汇率锁定。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均是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标,所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外销业务规划,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3.60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3、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上市银行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交易期限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署相关合同文件。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6、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品种将严格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制度》执行,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及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的相关产品。

  二、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应对措施:①明确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②通过银行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通过甄选比较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③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应对措施:①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②做好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交易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团队能力、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经营稳健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合作的银行金融机构;③内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行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应对措施:①采取提前预留一定的付款宽限期;②与客户沟通积极催收货款,确保货款如期收回,如果客户确实无法按期付款,公司将协调其他客户回款妥善安排交割资金;③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延期交割。

  四、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是公司为满足外销业务发展,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58股票简称:利尔化学公告编号:2023-010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上述要求,公司确认因租赁业务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主要调整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58股票简称:利尔化学公告编号:2024-00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1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尔化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四川成都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批准2023年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8.29亿元,同比上升1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74.93亿元,同比上升3.07%。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51亿元,同比下降2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亿元,同比下降66.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亿元,同比下降63.85%。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3,888,241.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8,003,441.1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800,344.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68,370,842.44元,减:分派上年利润400,218,614.0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36,355,325.50元。资本公积为1,510,006,079.07元。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1、2023年以来,全球主要农化企业库存相对较高,同时,农化行业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导致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尤其是公司主要产品草铵膦,价格下滑非常明显,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的压力,经营净现金流也相应减少。2、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精草铵膦等战略产品还要尽快建成落地,这还需一定的资本性支出以及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公司负债率也会相应增加。同时,面对激烈的竞争带来的不确定性,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公司也需要储备一定的资金。3、公司2021-2023年度已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64,490,114.00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23,814,514.60元,占比为126.86%。因此,公司本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分红,而将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投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互动易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也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对该分配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也较为完备,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也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努力经营,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综上,公司2023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是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其中关联董事尹英遂、李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团队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公司经营团队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请见2024年3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其中关联董事尹英遂、宋小沛、郝敏宏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对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1.10亿元综合授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限额内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要确定:

  1、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品种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授信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公司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股权并购贷款等本外币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期限及利率等以各主体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各主体在具体办理银行授信项下相关业务时,本议案及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公司向银行授信融资的后续事宜,其他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后续事宜由各子公司董事会负责授权。

  4、为控制公司整体财务风险,公司按照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进行银行融资控制,且从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和开具承兑汇票总额管制在等值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范围内,超过该限额确需调增的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安利尔、广安绿源、四川福尔森及控股子公司利尔作物、荆州三才堂、利尔生物、启明星华创、百典生物、赛科化工、比德生化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40.86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4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的议案》,相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4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部分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终止荆州三才堂实施1万吨/年精草铵膦项目中的L-高丝氨酸子项,同时在津市利尔生物建设1万吨/年L-高丝氨酸项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原药生产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三才堂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绿色高效低毒植保原药生产项目(一期),产品包括唑啉草酯、TBZ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8,608万元,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项目资金将由荆州三才堂通过自筹方式取得。待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约21.66亿元,年均税后利润约2.33亿元。(特别提示:上述数据系根据目前市场需求、价格状况及产品成本费用进行假设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投产符合预期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项目已取得了政府相关审批手续及相关建设用地权证。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以上第二、三、四、七、八、十三、十四、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58股票简称:利尔化学公告编号:2024-00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绵阳园艺山办公区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园艺街16号久远创新产业园1号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1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23年1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2)上述议案2-10经公司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3、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9-10日(9: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幢4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4年4月10日16:3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幢(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电子邮件:tzfzb@lierchem.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刘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幢

  邮编:621000电话:028-67575627

  传真:028-67575657邮箱:tzfzb@lier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002258股票简称:利尔化学公告编号:2024-00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1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四川成都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提前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海燕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第一、二、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