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1 00:00  川润股份(002272)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同比增加30.91%,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减少74.19%,主要系报告期内以票据结算货款增多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56.27%,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同比减少45.18%,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288.30%,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同比减少35.13%,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托付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减少61.2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期计提职工薪酬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加92.46%,主要系报告期内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同比增加85.25%,主要系报告期内借入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库存股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应减少库存股所致;

  2、利润表

  (1)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59.18%,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同比增加66.94%,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收益增加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35.30%,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汇汇率变动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212.3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设备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72.67%,主要系报告期内诉讼损失减少;

  3、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4.6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37.1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3)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0594.23%,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26.87%,主要系报告期内派发现金股利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号),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66,3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算共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9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银兵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银兵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2证券简称:川润股份公告编号:2024-06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现新增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三)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6351万元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欧盛液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为优化业务组织形式和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升经营效率和防范风险,川润液压使用募集资金对欧盛液压增资后,公司将所持有的欧盛液压股权按投资成本转让给川润液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公告》。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四)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便利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由欧盛液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欧盛液压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为保障上述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核查意见》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2证券简称:川润股份公告编号:2024-06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小明女士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现新增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本次新增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实施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6351万元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欧盛液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为优化业务组织形式和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升经营效率和防范风险,川润液压使用募集资金对欧盛液压增资后,公司将所持有的欧盛液压股权按投资成本转让给川润液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公告》。

  (四)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便利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由欧盛液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欧盛液压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2证券简称:川润股份公告编号:2024-06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24年1-9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2,367.68万元,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0.75万元,计提坏存货跌价准备830.12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76.2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2,517.89万元、收回130.75万元。

  单位:万元

  ■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采用不同的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债务人分类、款项性质、账龄等的共同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其中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39.80万元。

  单位:万元

  ■

  (3)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110.41万元。

  单位:万元

  ■

  (4)存货

  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

  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0.12万元,对已实现销售或已耗用的存货,转销前期对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合计1,076.21万元。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末,存货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9月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收回、转销,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990.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961.84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减值准备计提及转销资产金额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2证券简称:川润股份公告编号:2024-06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166,300股,发行价格为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848,1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8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000200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现新增全资子公司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川润液压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

  公司及川润液压与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增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宇龙

  注册资本:258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轴高压柱塞泵、液压阀、液压系统设备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润滑油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凯旋路298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实施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2证券简称:川润股份公告编号:2024-06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6351万元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川润液压使用募集资金对欧盛液压增资后,公司将所持有的欧盛液压股权按投资成本转让给川润液压。

  本次增资及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增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166,300股,发行价格为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848,1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8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000200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川润液压分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新增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川润液压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为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川润液压使用募集资金6351万元向欧盛液压增资,增资价格根据欧盛液压2023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欧盛液压注册资本将由2,580万元变更为6,452.56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由欧盛液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欧盛液压将与保荐人、拟开户商业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内部股权转让具体情况

  川润液压、欧盛液压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优化业务组织形式和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升经营效率和防范风险,川润液压使用募集资金对欧盛液压增资后,公司将所持有的欧盛液压股权按投资成本转让给川润液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内部股权转让受让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林

  注册资本:32,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北六路8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电器辅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供冷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失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主体及股权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主体及股权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宇龙

  注册资本:258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轴高压柱塞泵、液压阀、液压系统设备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润滑油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凯旋路298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本次增资及内部股权转让完成后,川润液压持有欧盛液压100%股权,欧盛液压成为川润液压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全资孙公司。欧盛液压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内部转让尚需完成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等手续,相关事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增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川润液压的内部股权转让,有利于完善公司组织与管理架构,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和防范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6351万元向欧盛液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川润液压使用募集资金对欧盛液压增资后,公司将所持有的欧盛液压股权按投资成本转让给川润液压。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欧盛液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事项有利于完善公司组织与管理架构,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和防范经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2证券简称:川润股份公告编号:2024-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