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07-08 00:00  华昌化工(002274)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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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一种方式表决,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5、议案6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须在2025年7月22日下午16点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费云辉、王操

  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邮政编码:2156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74”,投票简称为“华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7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九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胡波先生、朱郁健先生、张汉卿先生、赵惠芬女士、贺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莉女士、陈强先生、汪激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波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省资江氮肥厂生产调度员、工程师,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供销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书记等职;201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7月至今,任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胡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朱郁健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原料车间副主任、供销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0年10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2010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张家港市艾克沃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7月至2022年5月,任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10月至今,任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朱郁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汉卿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供销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公司供销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09年5月至今,任张家港华昌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年9月至今,任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13年10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汉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赵惠芬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会计,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安装工程处主办会计,张家港市金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2016年12月至今,任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赵惠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贺小伟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团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贺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莉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化工系,博士后研究;2006年8月至2013年9月任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副教授;2013年9月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李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陈强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上海市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1642.BJ)独立董事,上海生生医药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16)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汪激清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沙洲职业工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张家港市大成纺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商贸城总经理、张家港长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张家港勤业财经培训学校校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张家港全峰货物仓储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807)独立董事,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300563)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汪激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