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3-28 03:16  天润工业(002283)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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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分析:天润新材料核心技术已得到客户认可,有能力获得产品订单,经营稳定,信用良好,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经查询,天润新材料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山东天润众成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海涛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广州东路4号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众成增材总资产为3,384.87万元,净资产为3,002.4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0.88万元,净利润-239.64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天润联合持有众成增材41.5%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孙海涛先生担任众成增材董事长,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四)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众成增材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获得产品订单。

经查询,众成增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威海天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明沂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20日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中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文登市天润路4号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润大酒店总资产为1,057.9万元,净资产为-143万元,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5.7万元,净利润-4.5万元。

关联关系:天润大酒店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润联合的全资子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天润大酒店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提供相关劳务。

经查询,天润大酒店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上海运百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波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2日

注册资本:24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2号楼4层I2部位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海运百总资产为3,127.89万元,净资产为2,627.8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10.10万元,净利润338.35万元。

关联关系:上海运百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5.6667%的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徐承飞先生担任其董事,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四)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上海运百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提供相关劳务。

经查询,上海运百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与天润联合于2025年1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该协议约定:天润联合将位于天润路4号、4-1号、4-2号,建筑面积约为21597平方米的公寓及餐厅的使用权出租给公司(属公共租赁住房),用途为职工居住及就餐,年租金403.8639万元,租赁费由天润工业在本年度11月30日前支付,协议到期后若续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公司与天润联合于2025年1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该协议约定:天润联合将位于南海新区(方圆路北,龙泰路东)建筑面积约为8563平方米的职工宿舍的使用权出租给公司(属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职工住宿,年租金160.00万元,租赁费由天润工业在本年度11月30日前支付,协议到期后若续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二)威海天润金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参照市场价格向威海金钰采购并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公司与威海金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的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销售商品的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参照市场价格与威海金钰签订相关合同后开展相关业务。

(三)威海天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润新材料根据其生产需求采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毛坯产品,预计2025年购买公司及子公司毛坯产品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与天润新材料签订相关合同后向其销售毛坯产品。

(四)山东天润众成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参照市场价格向众成增材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公司与众成增材销售商品的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参照市场价格与众成增材签订相关合同后开展相关业务。

(五)威海天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天润大酒店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餐饮及住宿等服务,预计2025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天润大酒店该类劳务的总金额不超过320.00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需求,参照市场价格与天润大酒店履行相关手续后接受其劳务服务。

(六)上海运百供应链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上海运百为公司提供仓储、运输服务,预计2025年公司接受上海运百该类劳务的总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公司产生实际需求时,将参照市场价格与上海运百履行相关手续后接受其劳务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确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相关关联交易均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开展,价格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互利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手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关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联动优势,减少资源浪费。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不完全依赖于上述关联交易,因此公司不会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合同/协议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1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日期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均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变更。其中: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5年下半年。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5-009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基本持平,拟定为9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1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9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