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1.51亿元关联交易信披违规 奇正藏药及部分高管收警示函
本报记者 舒娅疆
11月18日,A股上市公司奇正藏药披露公告称,公司及部分高管近日收到了西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奇正藏药与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实业”)自2022年8月份至2023年3月份期间,累计交易可转让大额存单金额1.51亿元,其中奇正藏药及其子公司向奇正实业出售大额存单9300万元,购买奇正实业大额存单5800万元,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并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在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对此,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奇正藏药以及公司董事长雷菊芳、总经理刘凯列、财务总监姚晓梅、董事会秘书冯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奇正实业持有奇正藏药约3.65亿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68.76%(截至2023年9月30日)。奇正藏药2022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2亿元、3.12亿元。对于大额存单关联交易引发的违规行为,奇正藏药近期才做出“补救”——公司于11月4日披露两份公告,宣布对2022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2023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并表示,就上述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董事会“已要求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此次违规行为对奇正藏药的经营、财务状况影响有限,但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对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信任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次违规暴露出奇正藏药在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加强改进。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遵守信息披露规定是基本的义务,奇正藏药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企业的内控管理中,‘合规’是重点之一。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和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都必须进行披露,然而,部分企业在合规方面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够。针对这种情况,相关公司的管理制度应该进一步完善,并且要执行落实到位,同时企业应该对此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督、考核措施。”中国本土企业软权力研究中心研究员周锡冰说道。
从主营业务来看,奇正藏药是我国藏药现代化的代表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以消痛贴膏、白脉软膏、青鹏软膏、铁棒锤止痛膏为主的外用系列产品,以及口服藏药、中药产品。近年来,奇正藏药着手推进有关藏药现代化的相关研发项目进展,并在生产制造方面开展传统藏药炮制工艺标准化研究等,致力于将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藏药在一些特定领域,如心脑血管疾病、免疫调节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疗效和优势,但与现代西药相比,在药物研发、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展望未来,藏药的现代化发展需要在保护传统药材资源的基础上,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并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同时还需要加强市场推广和国际合作,提升藏药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奇正藏药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西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