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收监管函,因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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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罗莱生活科技(以下简称“罗莱生活”)收到监管函。
据江苏证监局及深交所查明,罗莱生活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罗莱生活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收到时任董事赵丙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丙贤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然而,赵丙贤在2023年10月26日前并未签署辞职报告,罗莱生活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罗莱生活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第五次(临时)、第六次(临时)会议参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罗莱生活时任董事赵丙贤前期被采取留置措施,无法履行董事职责,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罗莱生活在知悉该事项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罗莱生活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4.2.11条、第7.7.7条的规定。同时,薛霞作为罗莱生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4.2条的规定,对罗莱生活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交所希望罗莱生活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