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贺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贺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3-01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贺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的管理职能,强化部门职责,提升管理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内部组织架构设置上进行调整。公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如下: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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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聘任张爱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23年6月30日前适时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择机确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张爱丽,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2009年6月毕业于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就职于国信证券长沙营业部机构业务部,2012年3月进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投资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张爱丽女士已于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除上述者外,张爱丽女士: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丽女士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
传真号码:0731-88122777;
电子邮件:hnboyun@hnboyun.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
邮政编码:410205。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3-01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鶄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讨论,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