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19
(上接B685版)
(4)公司完全自主开发的重大技术装备24KV磁悬浮用轨旁开关站装备,主要用于磁悬浮列车牵引供变电系统,保障磁悬浮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目前,该产品以其可靠性、安全性、智能化、柔性化等优点,成功应用于时速1000km的山西大同磁悬浮高速飞车试验线项目,试运行中产品性能优异,无任何故障。
11、获评2020北京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规模型)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正式发布了《2020北京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报告》,北京中电兴发获评“2020北京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规模型)”。北京中电兴发在参评企业中的整体研发投入、市场规模和知识产权数量等关键指标得到了行业专家的一致认可,具备强大的核心竞争“软”实力。
12、取得多项国家授权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报告期内,多项国家授权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凝聚了公司近期在专用云存储、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方面的关键性自主研发成果。其中,在云存储领域的多个核心专利,涉及到纠删码算法、分布式文件系统、散热及减震、整体空间布局等技术,这些技术在公司自研的超融合视频云存储系统中得到了充分应用,在全球非易失混合存储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创新,与同类产品对比,公司专用存储产品的存储密度提高50%,使用能耗降低60%,数据风险降低80%。
13、取得39项信创领域互认证书
公司目前共取得39项信创领域互认证书,涉及公司自主云计算、云存储、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视频综合管理平台、高清视频解码加速卡等多款软、硬件产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简称“信创”。信创产业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创新驱动和融合牵引作用日益凸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信创产业将成为重塑中国IT产业基础、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的重要力量。中电兴发作为国家信创工委会核心成员单位,在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入选中国信创TOP500强,公司自主产品连续多年入选“中国自主品牌国货新品推广名录”。未来,中电兴发将继续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技术研发路线,助力发展和完善国产化信创生态,为全国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14、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北京中电兴发和鑫龙电器合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12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68项。本次新发明专利及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取得,是对公司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创新发展路线以及在技术研发方面的肯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设计、研发及创新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创新研发水平,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不断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创新,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的领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实现知识产权强企的发展目标,为公司进一步夯实未来发展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15、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荣获“2020-2021年度优秀创新软件产品奖”;2022-2023年优秀创新软件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的iChinaE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V2.0凭借强大的创新实力和卓越的产品性能荣获“2020-2021年度优秀创新软件产品奖”,iChinaE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V2.0中电兴发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以“从事后研判到事前主动、从全面防范到精准防控”为指导思想,以各类基础支撑服务和多源异构数据为基础,以AI、大数据先进技术手段为核心,围绕公安五要素,通过多维融合感知及数据关联关系挖掘,构建公安知识图谱体系,全面满足公安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研判的警务需求,创新智能警务实战,辅助提升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守望天眼产品荣获“2022-2023年优秀创新软件产品” 守望天眼系统又名综合安防应用系统,是一套高兼容、高性能、智能化的通用型智慧安防业务管理平台,适用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社会场景的安防保障业务,通过建设或对接场所的智能前端设备,采集视频、图像、事件等基础数据资源,汇入平台进行存储、计算、共享。系统主要应用场景:一是面向小区物业、企事业管理人,基于平台提供场所安防保障服务,提升物业和企业安防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面向公安部门、政府单位,基于平台汇聚辖区安防数据资源,全面打通社会面安防保障资源体系,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手段,提升社会治安秩序和生活安全保障。
16、荣登“2019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榜单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主办的“2019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榜单在北京发布,本次百强企业评选以企业的规模、效益及研发创新等方面为主要依据,辅以市场开拓能力、社会责任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品牌影响力等强大综合实力荣登百强企业榜单。
17、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雪亮工程十大创新产品”称号
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主办的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研讨会、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首都公共安全防范建设应用成果展在北京盛大开幕。同时,法制日报社举办了“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公司自主研发的视频专用云存储节点设备产品荣获“雪亮工程十大创新产品”称号。另外,公司承建的芜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也脱颖而出,助力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芜湖市公安局取得“雪亮工程十大创新案例”排名第一的可喜成绩。
18、入选“安徽创新企业100强”前十佳
由中国科协指导,安徽省科协、上海市科协、江苏省科协、浙江省科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理工大学等主办,安徽创新企业100强组织委员会承办的,以“科创长三角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2020长三角一体化院士创新发展论坛暨安徽创新企业100强颁奖典礼”在合肥举办,公司凭借其自身创新能力、技术优势、品牌影响力等综合实力,入选“安徽创新企业100强”前十佳。
19、“智能制造与远程运维项目”荣获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项目
公司《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智能输变电设备智能制造与远程运维示范项目》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生产过程控制、ERP、PDM等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建模分析,提供面向工艺、设备、能耗、运营等领域的优化服务,同时在售后服务环节,提供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实现了公司智能制造体系的整体数字化赋能。此次项目成功入选标志着公司在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方面已处于行业前列,是公司积极拥抱技术创新和行业变革的体现,更是公司落实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将持续以数字化创新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驱动力,在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进程中担当上市企业的责任和使命,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助推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荣获“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单位”荣誉称号
作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技术研发路线,一直致力于打造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内涵的核心竞争力,全方位坚持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获得2021年度“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单位”荣誉称号,本次已是公司自2014年“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首次评选以来连续第八次获得此荣誉。截止目前,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达481件,其中发明专利144件。丰富的节能化、智能化、数字化等专利资源已成为公司市场竞争的新武器,成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依靠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用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占领市场战略高地。公司将继续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加快技术人才培养、搭建技术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为实现“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贡献最大的力量。
21、荣获“2022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一直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发展战略,以打造一流的“智慧城市”、“智慧用能”服务商为企业愿景,秉承“契约精神做人,工匠精神做事”的文化理念,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制造业民族品牌。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评定、公示,公司荣获“2022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荣誉称号。高质量的创新发展,需要全新的质量管理来支撑,在此过程中,公司成立了QC领导小组、设立首席质量官,做到公司管理与质量、技术相结合的标准化管理,打造出了有凝聚力的高效团队。全新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了员工的潜能,提倡员工自主管理,以目标管理为方向,以标准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企业文化为引领,不断接纳新的管理理念、提高质量管理工作的能力,为公司打造一流的民族品牌奠定了基础。
22、荣获智慧城市最佳运营服务商等多项殊荣
2019年行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发展峰会在北京成功召开,峰会期间还举办了2019行业信息化推优成果发布会,对信息化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物、企业、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应用案例等进行表彰。公司凭借自身在行业内的领先技术优势、高端品牌影响力和卓越项目业绩,荣获2019智慧城市最佳服务运营商、2019智慧城市最佳解决方案等多项殊荣。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瞿洪桂先生获评2019智慧城市领军人物,以表彰其在智慧城市行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应用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23、公司及子公司再度荣登“鸠江区2022年度优秀企业光荣榜”
公司荣获“年度税收贡献突出企业”和“年度工业综合效益企业三十强”两项荣誉;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荣登“年度科技创新十强企业”排行榜。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稳健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地方税收、就业、社会稳定等发挥了积极地贡献。屡次获奖,彰显了公司强劲的综合发展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实力。
24、公司应邀参加“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26日,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在合肥隆重举行。公司作为高科技企业和上市企业代表,应邀参加本届科交会。本次会议会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主办。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为主题。
25、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与公司深入开展合作交流
2023年5月18日,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领导一行来公司参观考察并开展合作交流。研究院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研究机构,以“让城市更智慧”为使命,坚持“科研立院、人才强院、产业兴院”的发展理念,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发,以“AI+”赋能城市治理和产业升级。本次合作,借助中电兴发上市公司平台和智慧城市、智慧用能业务领域的成功实践经验,有助于进一步助推研究院的科技成果在芜落地生根并实现产业化、效益化、规模化,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人才、技术、品牌、资源、市场等优势,在新型智慧城市、智慧用能、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技术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化合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赋能相关行业,为政府、企业提供更加丰富多层次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服务,共同促进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26、公司首个智能化无人值守变电站顺利交付
2023年5月,公司受邀参加了由公司承建的马钢姑山矿智能化变电站改造项目交付仪式,标志着公司首个智能化无人值守变电站顺利投运。该变电站使用了公司新一代智能化成套设备和智能化电力监控系统,包括白象山35KV及10KV高压开关柜、和睦山35KV户外开关及6KV高压开关柜、变电站35KV主变保护屏智能化改造;集控中心电力监控后台软件的组态和调试并接入钓鱼山第三方通讯管理机的监控系统。变电站在智能化电力监控系统加持下,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和检测等基本功能,结合数字化软件,实现“遥测、遥信、遥调、遥控”四遥,利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运维模式,使工作人员全方位监视运行情况,配合线下运维团队的巡检、试验、检修,实现变电站远程有人值班,现场无人值守的效果,为变电站降低运行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及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开拓创新,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浪潮中乘风破浪,踏浪前行!
27、公司受邀参加“芜湖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联合创新实验室启动仪式”
2023年6月,芜湖市公安局举行科技信息化联合创新实验室启动仪式,市政府、市公安局等领导,实验室9家联合创新合作企业代表,各支队、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仪式。中电兴发作为联合创新实验室9家联合创新合作企业之一受邀参加仪式。芜湖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联合创新实验室是芜湖公安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科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的重要基地。中电兴发为实验室一直以来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了重要的科技创新力量。
28、取得施耐德电气新能源行业数字能效集成认证级合作伙伴授权事项
2023年8月1日,公司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电气”)签署了《新能源行业数字能效集成认证级合作伙伴商务协议》并取得施耐德电气新能源行业数字能效集成认证级合作伙伴授权证书。本次授权将充分发挥公司与施耐德电气各自优势,聚焦新能源产业,在数字化与能耗管理领域深入协作,携手为用户提供更多元化的智能、低碳能源管理服务,助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本次授权的取得,彰显了公司在客户开拓、深耕和服务能力方面的独特价值,将对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精进、产品研发、业务开展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新能源等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市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高质量发展,为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贡献力量。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得施耐德电气新能源行业数字能效集成认证级合作伙伴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9、公司荣登2023年世界物联网潜力百强榜
全球瞩目的世界物联网500强峰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城市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是中国A股主板市场人工智能AI 50指数样本股企业,富时罗素全球股票指数标的股,荣登2023世界物联网潜力榜名单100强,位列全球企业榜单第49位,这是对公司物联网技术实力的高度认可,公司已经6度入选世界物联网500强榜单。
30、公司“XL-SP2000供配电监控系统”赋能“双碳”战略目标
为积极响应国家“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战略目标,经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的“XL-SP2000供配电监控系统”成功应用于供配电领域,并以其优越的节能增效方案,为“双碳”战略目标实现赋能。作为智慧用能行业创新的实践者,公司始终致力于绿色、环保、节能的输配电系统创新工作,产品已实现低碳化、数字化、电气化、智能化、小型化转型,实现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下一步,在“双碳”战略指引下,公司将继续进行新技术的融合、创新,秉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添砖加瓦。
31、公司智能化无人值守变电站项目顺利交付
公司承建的马钢姑山矿智能化变电站改造项目交付仪式。该变电站使用了公司新一代智能化成套设备和智能化电力监控系统,包括白象山35KV及10KV高压开关柜、和睦山35KV户外开关及6KV高压开关柜、变电站35KV主变保护屏智能化改造;集控中心电力监控后台软件的组态和调试并接入钓鱼山第三方通讯管理机的监控系统。变电站在智能化电力监控系统加持下,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和检测等基本功能,结合数字化软件,实现“遥测、遥信、遥调、遥控”四遥,利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运维模式,使工作人员全方位监视运行情况,配合线下运维团队的巡检、试验、检修,实现变电站远程有人值班,现场无人值守的效果,为变电站降低运行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及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32、通过首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认定
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首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同时,公司研发机构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公司坚持“五有”标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同时不断完善组织结构、规范机制体制、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经费保障、强化知识产权和成果保护、坚持开放和共享,努力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成为高层次、高起点、高水平的研发机构。
33、荣获芜湖市“研发双50强”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荣获芜湖市2023年度“研发双50强”企业荣誉称号,长期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涌现了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其中公司自主研发并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云计算中心预智成套设备”、“城市轨道交通智能成套设备” 等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24KV磁悬浮用轨旁开关站”成功应用于山西省重大项目超高速低真空管道磁浮交通系统全尺寸试验线(一期)项目(简称高速飞车项目),这既是我国第一条高速飞车全尺寸试验线和第一条完全自主产权的磁悬浮试验线,同时也是世界范围内速度最快的地面交通试验项目。目前,公司已拥有软件著作权600余项,专利481项,参与制定多项国家标准,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等研发平台,其产品综合技术实力已达到领先水平。
34、公司与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合作的落地生根。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信息共享和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协作机制,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体系,在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能电网、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进业务拓展、投资、建设和运营,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35、在新能源业务的项目合作
(1)公司与安徽科达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智慧能源”)3.1MW分布式光伏总承包项目合同顺利签约。此次签约,旨在优势互补,精诚合作,积极布局绿色能源领域,共同探索发展新模式,推进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共启储能发展新篇章,助推双方共赢发展。2023年,公司将积极顺应能源发展大趋势,持续加大储能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与合作伙伴一起充分利用好资源优势,协同发展,共同推动光储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以新型储能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早日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
(2)公司与芜湖辰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宁实业”)分布式光储一体化电站总承包项目合同顺利签约并并网成功。未来将继续深化交流对接、拓展合作领域、促进互利共赢,共同开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公司也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同时公司也会牢牢把握市场机遇,为用户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3)由公司生产制造并投建的三瑞香雪500kW/1080k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成功并网。此项目的建成,可以帮助企业在夏季限电时段提供用电保障,有效地确保工厂正常生产。由中电兴发生产制造的先进、高效锂电池储能产品,可实现削峰填谷,峰谷套利(在谷值电价低时充电,峰值电价高时放电),节约企业用电成本,迎峰度夏/度冬的保障用电,需求侧响应,变压器动态增容,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助力减少碳排放等多重价值收益,并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由公司投建的飞龙汽车864k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顺利步入开工阶段。此次中电兴发与飞龙汽车的合作,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又一重要突破,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项目采用自主可控的新型储能技术,结合公司在输配电领域丰富的技术优势以及安装、建设经验,确保本次电站项目的安全有效运行,更好的提高飞龙汽车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也为我国的“双碳”目标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中电兴发期待与更多的公司进行合作,共同建设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全行业创新能力。
(5)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广西英利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承建的浙江金佳异型铜业6.66MW分布式光伏新建项目顺利开工,推动了长兴县光伏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在次次项目建设过程中,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提供多元化、优质的新能源技术、服务,为企业持续发展增添强大动能。
法定代表人:汪宇
2024年4月25日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独立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能够做到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0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陈新先生、汪和俊先生、韩旭女士、郑湘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3,796.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33%;实现营业利润-63,857.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32%;实现利润总额-63,924.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7%;实现净利润-61,644.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11.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6%。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详细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069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同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拓展,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89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额度由董事会授权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体办理。
本次担保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的拓展。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2021-2023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要求。
鉴于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无法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一规定要求,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见 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披露的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本议案将与监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工作需要,汪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汪宇先生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汪宇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汪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推进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汪宇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推荐、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甘洪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甘洪亮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议案》
公司的持续发展有赖于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一
直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甘洪亮先生简历
甘洪亮,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自2007年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监事、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连续荣获安徽省上市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优秀证券事务代表荣誉称号。甘洪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1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定于2024年5月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2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1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8
2、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0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3,796.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33%;实现营业利润-63,857.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32%;实现利润总额-63,924.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7%;实现净利润-61,644.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11.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6%。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同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拓展,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89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额度由董事会授权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体办理。
本次担保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的拓展。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2021-2023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要求。
鉴于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无法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一规定要求,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认真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披露的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情况。
本议案将与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议案》。
公司的持续发展有赖于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一 直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1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2021-2023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要求。
鉴于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无法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一规定要求,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1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
为了进一步支持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同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拓展,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89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提供不超过107,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北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提供不超过43,890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9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南易晟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苏州天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额度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体办理。
本次担保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的拓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对象2023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担保金额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业务期限需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办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能够做到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0,89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支持各子公司更好地拓展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信用证开证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28,36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15%,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下转B6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