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ST威创及两时任高管被责令改正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3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陆宇、陈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威创或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5月和9月,*ST威创分别与公司5位董监高人员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累计向其支付离职补偿金2381.78万元(税前金额)。公司于2023年9月实际向上述人员支付了税后补偿金。经查,上述5名离职人员作为*ST威创时任董监高人员,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向上述人员支付的补偿金均超过了30万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上述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ST威创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陆宇,时任董事会秘书陈香未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威创、陆宇、陈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李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