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维权)11月24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书》,子公司泗阳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泗阳新能源”)、泗阳腾晖光电有限公司(简称“泗阳光电”)被债权人向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预重整。泗阳法院立案审查后,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泗阳法院将两案移送苏州中院。苏州中院于2023年11月15日立案受理,并于2023年11月22日决定启动泗阳腾晖和泗阳光电的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中利集团清算组担任泗阳新能源和泗阳光电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