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需于六个月内清收18.05亿元被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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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5月10日消息,*ST中利已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在六个月内清收18.05亿元。其中,因预付供应商货款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6.93亿元,因违规担保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12亿元。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如果未能按期完成整改,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进行停牌,如果停牌后两个月仍未完成整改,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表明已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继续敦促控股股东及中利控股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