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核算等存在多项问题 日海智能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每经记者 孔泽思每经编辑 董兴生
11月27日晚间,日海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由于日海智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首先在财务方面,因日海智能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公司多年度的财务报告不准确。2022年10月31日,日海智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调整了2019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多个项目及金额。2023年4月17日,公司再次公告并更正上述年度会计差错。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在2018年、2020年,日海智能虚构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因关联方登记管理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日海智能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四是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截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累计各类诉讼、仲裁已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还指出,日海智能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三会运作及会议记录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日海智能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模组的研发与销售、通信设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通信工程服务业务。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0.65亿元,同比减少1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75亿元。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411911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