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先进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新材料的精密制造,辅以净化工程业务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公司以高端精密涂布技术为核心,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破解新材料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为目标,在新材料行业的多个细分领域实现技术突破,打破了国际巨头数十年以来的产业垄断和技术封锁。公司致力于成为新材料领域数一数二的服务商,助力国家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实现全面化国产替代和技术升级。
2022年,受宏观环境、消费电子行业表现疲软、国际A客户供应链向国外迁移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的下游需求受到了影响,经营业绩出现了下滑。同时精密制造业务的业绩未达预期、部分其他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导致公司将计提商誉减值及坏账准备。
但公司在销售、研发、制造、供应链等各个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建立了“以战略客户为中心”的作战体系工作机制,通过快速理解和响应战略客户的需求,为战略客户提供具有绝对性价比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全体员工的不断努力下,新能源材料业务成功进入国内龙头企业供应链;光电材料业务及时调整策略,面对国内巨大的市场需求,将重点聚焦在国内厂商,多款如折叠保护膜、高端 OCA 等产品实现了国产化替代并成功打入国内厂商供应链,同时巩固了与小米的战略合作关系,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8,773,799.74元,同比减少约26.52%,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32,904,596.96元,亏损同比收窄。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一)新材料业务
1、新能源材料业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主要从事新型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锂离子电池外包装材料--铝塑复合膜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系公司2016年并购世界五百强企业日本凸版印刷旗下铝塑膜业务后发展而成,铝塑膜是软包装锂电池电芯封装的关键材料,起到保护内容物的作用。其在阻隔性、冷冲压成型性、耐穿刺性、化学稳定性和绝缘性方面均有严格要求,已被广泛用于高电压去除PACK的方形内置式电芯及新能源动力电芯、储能电芯的生产中,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以及储能领域。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公司的新能源铝塑膜业务与国内外一线软包电池客户开展深度合作,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快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方案。公司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严苛的品质管控措施,使得公司产品能够满足要求较高的行业要求,获得各业务领域内客户的认可,与客户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能源材料业务的运营主体新纶新能源已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
2022年,受宏观环境、消费类电子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材料业务的下游需求及供应链交付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新能源材料业务营收下降。但公司将日本生产线搬迁至国内,同时是LG、孚能、捷威、ATL、多氟多、好力威、万向、赣锋等国内外软包电池龙头的合格供应商,与蜂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成功进入国内某龙头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供应链,并与多家固态电池厂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国产化,实现降本增效,通过材料研发和工艺的改善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未来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光电材料业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光电材料业务包括电子功能材料及光电显示材料。电子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盲孔OCA、水滴屏OCA等高端OCA、高净化双面胶带、导电屏蔽胶带、透明及彩色防爆膜、OLED相关柔性材料、耐跌落抗冲击泡棉框胶等,可以实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电子、触控设备等各功能模块或部件之间黏结、防震、保护、导热、散热、防尘、绝缘、导电等功能。光电显示材料主要产品包括CPI膜、COP膜和TAC膜等主要用在折叠屏、偏光片等显示结构中的高端光学显示材料产品,产品最终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类电子领域。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在光电材料领域,公司是国内第一家进入国际A客户BOM清单的胶带类供应商,布局了可折叠OCA、CPI等多款显示上游核心材料,多款产品成为业内唯一国产供应商。凭借国内领先的创新研发能力以及在研发过程中的经验积累、稳定的产品质量、敏锐的市场响应速度,公司与小米、荣耀、OPPO、ViVO、富士康、蓝思科技、京东方、维信诺、华星光电、天马等国内消费类电子及显示面板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多款产品实现了国产化替代,是行业内很多下游企业本土化的首选材料供应商。
2022年,光电材料业务受宏观经济、消费类电子市场疲软及国际A客户供应链向国外迁移等因素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及利润下降。但公司及时调整策略,面对国内巨大的市场需求,将重点聚焦在国内厂商,公司继续巩固与小米的战略合作关系,多款产品实现批量供货。同时,自主研发生产的折叠OCA已量产并成功应用于小米MIX Fold 2、OPPO Find N等高端折叠屏手机。盲孔OCA、水滴屏OCA、等高端OCA已经向国内主流显示屏厂商批量出货。在显示用核心光学材料、柔性显示屏用材料,公司多款产品通过了客户的测试和验证,产品性能已获得重点客户充分认可。
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有机硅系列产品共申请专利技术21项,具备耐低温和高温下独特的应力释放性能,适用于环测条件要求高的应用场景。公司的有机硅业务相关产品包括显示屏全贴合光学材料、柔性折叠光学材料、半导体器件封装材料、光学保护材料、以及应用在导热芯片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中的导热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已经量产或正在验证过程中。
(二)非材料业务
1、精密制造业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的精密制造业务主要模切OCA、泡棉、保护膜、双面胶带、防尘网、绝缘防震材料、EMI导电材料等产品,并为触摸屏、手机平板电脑等高精密电子产品提供配套模切辅料。精密制造业务打通了光电材料业务和消费类终端客户的产业链,是顺应国家产业升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布局之一。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精密制造业务与华勤技术、闻泰科技、龙旗科技、VIVO等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具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客户关系、具备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同时公司精密制造业务具备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快速响应能力,可实现材料与模切一站式的交付能力。
2022年精密制造业务客户结构的调整成果初现,逐步完成从单一客户供货到多元化客户供货的升级,华勤技术、闻泰科技、龙旗科技、VIVO等客户已开始批量供货。
2、净化工程业务
净化工程团队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洁净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维护一体化营运团队。2022年净化工程团队深耕电子、医药和食品行业,并开发了新能源及芯片行业客户,在手订单充足。
3、个人防护用品业务
2022年个人防护用品业务定位高端市场,未来将积极拓展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定制化防护用品市场。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技术运营中心,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研发流程,以客户需求及市场预测为导向,在收集整理市场需求信息、技术自身发展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新产品研发设计及新材料领域技术的前瞻性布局。同时,公司通过与终端客户的直接交流和个性化需求分析,参与并配合终端客户的新产品研发,实现了的与终端客户联合研发,根据终端客户对新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等要求,通过不断的测试、打样等研发活动,为客户的产品需求提供最具可行性的材料解决方案。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供应链管理中心,打造了低成本、高品质、快速响应的供应链中台,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在满足生产需要和质量标准的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并合理控制整体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材料制造中心,实行“以销定产、以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保证生产计划与销售情况相适应。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和销售订单,结合产品库存情况、产能情况制定具体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贯穿于产品生产、库存和销售全过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降低因客户订单内容、需求变动以及交期变动、产销不平衡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4、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市场部&销售中心,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上述知名厂商会对供应商的主要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如产品质量、研发实力、生产规模等指标,公司根据重点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认证。在合作期间,公司会根据订单进行生产、交货,销售部门进行后续跟踪服务。围绕终端客户新产品对材料的性能要求开发与销售,使得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不断加深,粘性不断增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客户报价窗口及产品报价规范,制定了报价流程,产品报价及销售体系完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3-03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9: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未来资金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薪酬,10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度董事、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廖垚先生、市东一元先生、李洪流先生、李靖彬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1,366,763.99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311,366,763.99元,实收股本1,152,214,59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廖垚先回避表决;
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向董事长廖垚先生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开支,本次借款年利率为6%,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借款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11: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琰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1,366,763.99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311,366,763.99元,实收股本1,152,214,59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本期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合理变更,符合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本期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3-038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2023年05月23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3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二、公司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廖垚先生,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洪流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三、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3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3hG37R8mA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3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3年5月19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转1204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洪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洪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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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